天津结婚公证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公证申请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理),与拟申请的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以个人名义申请。
二。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注销户籍的,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3.如果你已经离开这个国家,提交你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4.结婚证。
5.几张夫妻照片。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处理过程
携带相关资料到相关场所进行处理。
四。手续费
1.每份婚姻公证书收费80元,每份收费20元。
2.公证书英文翻译收费50元,其他语种翻译收费65元。
3.美国、韩国、奥地利等国家公证书的使用要求有文字内容,文字费收取到每件80元。
4.外地调查认证每件收取100元。
五.处理期
15个工作日
六。处理时间
年度验收
七。搬运地点
天津市大港公证处
电话:022-25991610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郁秀街
天津东丽公证处
电话:022-84375817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