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困难材料(包括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残疾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残疾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帮扶证/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待核实的信息]
扶贫信息(作为扶贫人口享受时核实)。
[应用条件]
1.广州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的学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城乡困难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家庭、贫困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特困人员、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