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售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莱西创新创业做出贡献的各类全日制在职人才。申请人才住房的全日制专业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莱西市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按规定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单位在青岛引进的人才(实际办公地为莱西市),应至少在青岛缴纳城镇职工医保;
2.国内大学专科、本科人才需要有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研究生需要取得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技术人才需要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需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个人所得税年均总额应达到4万元以上;创业型人才应视为第一大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一次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年纳税10万元以上或在青岛市注册从业人员10人以上;
3.具有青岛市户籍或持有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同胞、港澳台和外籍人才需具有本市有效工作和居住证明。
(2)在青岛落户并与莱西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大学生。大学生在毕业学年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的在校大学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大专以上学历在国外留学的在校大学生;
2.有青岛市户籍;
3.已与莱西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3)人才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已租住公租房或租赁人才住房,且租赁期内无违约行为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产权式人才住房,并承诺在购房前办理退租手续。夫妻双方符合分配条件的,只能申请购买人才房。
(四)上述各类人才出现下列情况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1.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青岛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房交易记录(包括因离婚、继承、买卖、赠与、房屋征收、债务履行等原因导致的财产转移)。
2.本人及配偶在青岛享受过改善居住或住房的一次性补贴(主要指顶尖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人才住房安家补贴、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技能领军人才安家补贴、青年人才青年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等。),或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军队分房、产权型人才)。
(5)人才在莱西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保的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取得其他资格的时间截止到申请登记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