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政策
1。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励补助
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年审合格(当年新批的除外),每年给予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励15万元,最长5年。当年已享受市科技、经信等部门支持创业孵化平台的同类型财政资金,奖励标准不足的按差额补偿,超过奖励标准的不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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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大学创业学院补贴
被认定的武汉大学创业学院,根据考核情况,每年给予每个武汉大学创业学院3-1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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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
当年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为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达不到招聘人数规定比例的,可按新招聘合格人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每人10万元,最高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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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创企业租金补贴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场地创办创业企业并稳定经营的, 将给予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同一申请人最长36个月可补贴500元,每月租金低于实际补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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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入驻市级返乡创业园的经营实体给予场地租金和水电费补贴
归国创业人员,最近一年在武汉市归国创业园租用场地生产经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发生水电费。按照规定,给予他们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和水电费50%的补贴,最高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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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就业补贴
毕业5年内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从业人员2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上述开办机构在一年内注册登记,招用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与一次性就业补贴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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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现代农业“三大产业”高校毕业生养老、家政服务、创业补贴
毕业2年内到我市养老、家政服务、现代农业“三大产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连续两年给予总额不超过8万元的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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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资助创业培训的“马兰花计划”
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参加创业培训的,按培训课程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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