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瑞安公办幼儿园招生通知
一、入学年龄
小班适龄儿童: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中学适龄儿童:4周岁以上(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幼儿:5周岁以上(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二。注册批次和目标
(一)第一批:征地协议学生(社区支持)
有签订征地协议的适龄儿童(原村儿童)且符合公办幼儿园征地条件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的社区配套幼儿园对应的社区(招生批次参照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2)第二批:按政策优待学生。
1.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一级至六级)、驻国家指定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军队指定海岛的军人子女,以及在航空、潜艇、航天、涉核部队工作的人员子女;瑞士军人的子女;驻瑞士现役军人(含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子女。
2.人才子女:在瑞工作创业的《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版)》认定的“ABCDE人才”子女;在瑞安市级以上工业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瑞安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和瑞安市级以上高成长性工业企业(以下简称适用企业)任职的总经理或董事长的直系子女。
3.瑞安市委、市政府及以上任命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青海1年及以上的人员,对口支援湖北的医疗队员子女;瑞安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4.荣立两次三等功或一次二等功以上者(含温州市优秀人民警察)的子女;获得瑞安市以上劳动模范称号者的子女;获得瑞安市最美人物系列“尊师重教奖”称号者的子女。
5.省级绿叶奖、春蚕奖获得者的子女;温州市级以上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的子女;荣获瑞安市名师、班主任、校长、新教师、骨干教师、老教师子女。
6.其他优抚对象的子女符合国家、省、市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的优惠政策。
(3)第三批:规定区域内瑞安市户籍适龄儿童。
在各自相应教育学区所辖区域内招收具有户籍或父母(本人)持有房产证(房产证)的适龄子女(不算祖产),房屋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持有房产证、土地证原件的,房产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是住宅;房产证没有记载规划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私下合同、购房协议、预告登记不作为招生的房产依据。各教育学区对应的镇(街道)及公办幼儿园(含直属)招生范围见《瑞安市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附件1)。
三。报名流程和方法
2022年公办幼儿园招生主要以“相对就近、公开公平”为原则,采取“批次分类分段”方式。具体流程和方法如下。
(1)网上报名:
2022年通过“温州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实行“网上系统报名+线下现场摇号”相结合。详见《瑞安市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操作指南》(附件2)。
第一批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先现场报名复习,录取后再网上报名。
第二批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交《2022年瑞安市优惠政策儿童入学申请表》(附件3),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录取后,在幼儿园网上系统注册。
第三批,每个适龄儿童只能在相应区域选择一所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每个分园一所),不能跨区域(即教育学区所辖区域)报名。
(二)资格审查:
第三批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截止后,幼儿园将组织资格审查。网上审批的,取消线下确认环节;网上审核有问题的,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视为放弃;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幼儿园及时公示审核结果。
(三)录取人数:
1.分批录取。
根据幼儿园招生计划数,优先安排第一批适龄儿童入学。第一批报名人数少于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应录取所有报名人员;当第一批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按“居民户一致优先”的办法进行录取(小区配套园按此办法录取)。第一批适龄儿童入园后如有剩余名额,启动第二批(第二批招收人数按各幼儿园剩余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招收。详见经批准的《幼儿园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批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每个公立幼儿园先招收第一批志愿适龄儿童。第一志愿填报人数少于幼儿园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全额录取;当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剩余比例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进行录取。未能录取者,录取至第二志愿所报公办幼儿园。诸如此类。
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后,幼儿园如有剩余名额,则开始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
2.电脑分配。
第三批招收,报名人数少于幼儿园剩余招生计划数时,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时,实行计算机派位或参照计算机派位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人数超过全市剩余招生计划的公办幼儿园,集中统一进行电脑派位预录取(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确认。
被预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幼儿园报到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对于因第三批报名人数少于剩余计划数,或因放弃或取消入园资格而给予的学位空,经市教育局同意,幼儿园可自主补招。
适龄儿童小、中、大班入学的基本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集体研究部署,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于6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教育学区备案,经批准后通过门户网站或微信官方账号向社会公布,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
(2)瑞安市机关幼儿园(总园)和金湖分园招生计划单列。详见机关幼儿园(总园)和金湖分园招生细则。瑞安市机关幼儿园(总园)、金湖分园在招收前三级适龄儿童后如有剩余名额,将在安阳市教育学区第三批公办幼儿园中招收。
(3)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人数详见《瑞安市2022年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附件4),按规定年龄分班。
(四)2022年,对近两年新投入使用的公办幼儿园采取“量力而行”。详见瑞安市2022年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附件5)。具体招生方式同小班招聘。
(5)各类优惠政策子女需要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在向市教育局申报时,须按意向顺序在各自相应教育学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办幼儿园(含直属幼儿园)填报志愿(不允许跨区选择)。
并于7月1日至7月4日提交《2022年瑞安市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含需提供的具体材料及注意事项,申请表可在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招生招考”栏目或瑞安教育局官网“瑞安教育发布”查询下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及单位印章)到市教育局二楼接待室报名初审。逾期不登记将被视为放弃。报名截止后,市教育局会同市机构编制办、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市经信局、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对申请的优惠政策和学生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核实后予以录取。
(6)《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版)》认定的“ABCD人才”子女;在企业、教育卫生系统工作的医生,企业高中生子女,因公牺牲烈士子女,根据家长意愿,实现公办幼儿园无障碍入园,即在公办幼儿园第二批招生时优先提前入园。
(七)第三批招生网上报名前,各公办幼儿园应公布第一、二批招生名单,纳入本年度招生计划数,同时公布计算机派位招生剩余计划数。
(八)实行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录取,必须有公证人员参加,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CPPCC委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9)实行电脑派位或参照电脑派位时,对双胞胎(多胞胎)的适龄儿童捆绑登记一次,全部录取,否则不予录取。对于幼儿园未摇号(或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或监护人选择其他幼儿园就读。
(10)对已经就读公办幼儿园和公益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2022年不得申请中班和大班招生。
(十一)幼儿园要做好《浙江省幼儿园儿童和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幼儿园和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标准》中相关要求的告知和查验工作。入园前,儿童必须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保健制度进行体检。
(十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招生计划要求做好招生工作,不得违反计划数招生。严禁招生过程中买卖指标等腐败现象,做到逢报必查,严肃追究责任。建立幼儿园招生监管制度,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专项监管,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将严肃处理。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并通报;凡擅自修改、伪造户口本、产权等证件的,将通报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民办幼儿园招生报名参照公办幼儿园报名方式,通过“温州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适龄儿童限报一所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25日,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民办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数另行发布。
(十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教育领导小组决定,瑞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