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对象
佛山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到企业。
申请者:
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依法参加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的参保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
1、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裁员、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由失业保险给予稳定岗位返还;
2.以单位形式参保的社会组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个体工商户也可申请。
应用条件:
1.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企业黑名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佛山税务局提供,系统自动确定)。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以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
2.2021年佛山参保企业不裁员或下岗率不高为5.5%,30人以下(含)参保企业下岗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 20。
3.以单位形式投保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个体经济组织参照执行。
4.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僵尸企业申请失业和稳定岗位回归,按此前政策规定办理。
注:
1.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在相应申请年度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无拖欠);数据收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31日。
2.2022年只能申请2021稳定岗回归。不能申请历年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