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初中私立学校招生

图拉斯2022-08-07  29

2022宁波市江北区初中招生政策(公办+民办)

2022宁波江北区初中招生政策(公办+民办)

公办初中招生

公办初中招生坚持“中小学校对”的原则。根据区教育局批准的当年招生计划,各学校确保对口小学毕业生入学后,有空空余名额的小学毕业生可在该校对口小学服务区域内入学。

1.辖区内公办学校(含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六年级学生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及义务教育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注册,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2.已在江北区注册且目前在江北区外小学就读的,现需回江北区初中就读的,需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在江北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如果想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需要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填写《江北区小学毕业生想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申请表》。即将毕业的小学要及时将申请表和学生基本信息表密封,交给学生。江北区六年级学生,要求回宁波户籍地的,需要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4.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烈和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海外侨胞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初中招生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实行审批管理,在学校审批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内招生;凡报考同一招录、超计划报名的公民,由计算机随机分配。九年制民办学校的小学生可以直接升入初中。初中招生名额多于小学招生名额的,多出来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规则招收。在民办初中就读且有本地户籍的六年级学生,今后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青藤书院初级中学除服务区内“同户同宅”的适龄儿童外,继续按原方式招生。

1。招生对象: 符合江北区公办初中招生条件,且在招生时已经符合招生条件。

2。报名方式: 参照公办初中报名方式。

3。志愿申请: 公立或私立学校只能申请一类,不能两类都申请。选择民办学校的,在报名地行政区域内招生的民办学校,一次最多填报2个志愿。

4。录取方式: 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其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随机派位(家长于7月9日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实行计算机随机派位后,允许在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和已就读任一民办学校的第二、第三子女中,在一定时期内追加因自动放弃已录取学生而产生的学位空数额。

未被江北区或市本级民办初中录取的六年级学生,按公办初中招生办法录取;在江北区外民办初中(不含市级民办)就读但未被录取的六年级学生,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区内初中(含原就读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不再录取,由报名地教育局安排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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