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慈溪中学招生政策

2020年慈溪中学招生政策,第1张

2022年慈溪市初中招生政策

慈溪2022初中招生政策

登记目标

符合慈溪市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招生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和市区公办初中学生分布情况,按照免划片入学的原则,划定今年市区公办初中学区。

注册方法

(一)慈溪市户籍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户口簿、房产证(或房产证)登录宁波市幼儿园入学和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或浙江政务网浙江办APP【仅限居住用房和商品房,须有完全产权】。

按照“居户一致”的优先原则,学校按以下顺序录取(毕业生户口迁入、父母房产证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1.第一批: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及家庭住房一致(以父母房产证为准),均在市区义务教育学区内;

2.第二批:毕业生户籍自出生之日起在爷爷奶奶室内所在地申报,爷爷奶奶户籍及住房(以房产证为准)在市区义务教育学区;

3.第三批: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无相应房产。

以上三批毕业生在报考人数不超过相应学区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全部安排到学区就读;当报名人数超过相应学区招生计划时,按顺序分三批进行招生。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毕业生迁入时间依次进行招生。部分超出计划未被录取的毕业生,由市区教育辅导中心安排到市区其他学校就读。

有房产但无市区相应户籍的毕业生,不视为学区生。今年还有空剩余名额。对于父母在市区有房产但无户口的慈溪户籍毕业生,可按取得房产证的时间顺序实施入学,由市区教育辅导中心统筹安排。

为提前合理规划配置教育资源,当年就读该学区的公办义务学校毕业生迁入户口并取得父母房产证的截止日期为上一年的12月31日;同时,毕业生户籍虽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父母房产证为准确定),但有其他家庭子女在同一房产就读的,按三类录取。

明年,我们将继续实施注册学生预警机制。教育局将适时启动预警发布。

(二)优待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烈和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人才子女按慈教〔2021〕19号文件规定入学,具体申请见慈溪人才网)等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照国家、省、宁波、慈溪市有关教育优惠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子女等。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入学。外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3)学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上学。根据《宁波市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和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4)随迁流动人口子女(户籍在慈溪市外)入学。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在市区三个街道(虎山、古塘、白沙路)拥有房产(以房产证为准确定)或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流动人口信息在市区三个街道登记且2022年完成量化积分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材料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或浙办APP,参加网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房产且未办理居住证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入院流程

(一)根据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市区公办初中入学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第一阶段:

1.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接受注册生直接升入初中后有空空余名额的,允许其他愿意直接升入本校小学的学生直接升入初中;

2.第一批类别的毕业生。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录取的毕业生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1.所有进入该阶段招生程序的毕业生,将继续按照“居住地与户口一致”的优先原则进行分类排序,依次录取:

(1)第一批类别不录取民办学校;

(2)第二批录取的类别;

(3)被录取到第三批类别的。

2.市区教育辅导中心将统筹安排上述3批次未录取的毕业生和其他符合录取条件的毕业生,按以下顺序录取:

(1)上述3批次未录取者;

(2)父母户籍时间和取得房产证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之后;

(3)具有慈溪市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残疾人,与委托监护人共同生活,且需在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区就读的;

(4)城镇集体户(含拥有公寓酒店、商业用房等房产的集体户)毕业生;

(五)父母具有城镇户籍或父母在城镇工作的外国籍适龄青少年;

(6)具有慈溪市户籍,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调查部门工作,户籍确实无人照管,需要寄养在市区亲属所在学区的;

(7)父母离婚的,按照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中关于子女的判决确定就读的学校。房屋判给一方的,因特殊原因,子女随另一方在祖父母处居住的,要求在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8)有慈溪市户籍,毕业生父母在学区有住房(以房产证为准)无相应户籍;

(9)符合今年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二孩、三孩,坚持就近入学划片的基本原则。网上注册后,其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向市区教育辅导中心提出申请。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第二个和第三个孩子被安排与兄弟(姐妹)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二)优抚对象子女,按国家、省、宁波和慈溪市教育优惠政策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子女等。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入学。

(3)随迁流动人口子女按以下顺序入学,由市区教育辅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1.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在本市三个街道拥有房产;

2.父母一方(含法定监护人)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流动人口信息在市内三街道登记的,按量化积分入学。

(四)有其他特殊情况,应由市教育局安排的。

通过正常程序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毕业生,不得无故放弃。确有特殊原因放弃入学资格回公办学校就读的,不视为学区生,由其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向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由市区教育辅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在线注册说明

(一)报名时间:7月6日-7月9日(每天7: 30-22: 30)。

(二)报名方式:

1.电脑端报名网站:

方式:浙江政务服务宁波主页

定位“宁波市”,然后在首页的特色服务区找到“宁波市入学专区”,也可以通过搜索关键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进入。

2.手机“浙江办”报名:

(1)在手机上下载“浙江办”APP并登录。通过搜索关键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点击“网上办理”进入。

(2)通过“浙江办”APP扫描功能扫描以下二维码,即可快速进入报名页面。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选择“慈溪市”进入报名通道,根据身份类别进行信息登记和填报志愿。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套房产信息,作为在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

2.可以选择在慈溪市相应的公办初中或民办学校报初一班,不能同时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市区有定量积分的初中就读,也可以在民办学校就读,但不能两者兼而有之。如果选择民办学校,在慈溪民办学校一次最多填报2个志愿。

3.应确保招生管理系统中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果信息不实,将直接影响正常招生。报名截止后,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中更改志愿等信息。户籍、住房、居住证等基本信息核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充材料、变更信息。无特殊原因,不报逾期。

4.报名期间,将在市区设立上门服务点,为居住在相应街道(镇)、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提供上门咨询、指导和帮助。服务时间为7月8日至7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1: 30-4: 30)。疫情严重的,取消现场登记服务点的设置,家长可打电话咨询。

注册时间

7月30日(周六)和7月31日(周日)。

其他

自愿放弃学区内学校入学资格并已在市区公办初中或民办学校就读,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回学区的,不再视为学区内学生,由市区教育辅导中心统筹就读。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各初中要确保符合城市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家长要依法对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负责。对无正当理由不上学的,将依法追究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市教育局举报电话:63919171;市教育辅导中心举报电话:6382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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