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失业保险申领指南
一、申请对象: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
二。应用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
2.就业不因我的意愿而中断。
三。所需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三。处理流程:
1.网上申请:登录广东人社APP、广东省小程序、支付宝、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申请手机更方便。以“广东省事”小程序为例。
1.在微信上搜索“广东省事”小程序,进入小程序首页左上角,城市切换到佛山,选择“社保”服务板块(如果没有关联社保卡,可以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关联)。
2.选择“失业”-“失业救济金申领”进入业务处理页面。
3.阅读服务指南并单击“开始”。
4.进入资格验证页面,输入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然后点击“资格验证”按钮进行资格验证。
5.如果验证通过,进入信息填写页面,系统会自动获取联系电话、解除劳动关系原因、银行账户等信息。通过数据对比。对于无法通过数据比对自动获取的数据项,需要手动输入相应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上传数据照片。
6.进入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材料。材料上传后,进入信息确认页面。信息确认后,点击“确认提交”提交。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返回要修改的信息页面,然后继续提交。
7.提交成功后,企业申报就完成了。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情况,点击“业务详情”进入进展详情页面;如需办理其他业务,点击“返回首页”返回首页。
2.线下申请:工作日携带所需资料到保险所属镇(街道)社保所。
四。注释:
(一)发放待遇标准:
1.失业保险金:按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缴纳;
2.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缴纳。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及相关报销程序按我市现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3.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已发工资的15%。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已发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实际已付月数发放。求职补贴将与失业保险一起按月发放。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增加生育、鼓励稳定就业、鼓励自谋职业、死亡待遇等待遇。
5.领取期限的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为一个月;缴费年限超过四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每满半年增加一个月;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最长期限是24个月。(收集期如下):
收集期 | 全年一个 | 整整两年2 | 整整3年三 | 整整4年四 | 整整五年六 | 整整6年八 | 整整7年10 | 整整8年12 | 整整9年14 | 超过10年16 | 超过11年18 | 超过12年20 | 超过13年22 | 超过14年24 |
6.失业保险金不得代签。社保局于次月将失业保险金转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再就业;
2、应征服兵役;
3.移居国外(包括香港和澳门);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培训的。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缴纳失业保险金至其法定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