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三期期间劳动权利受到侵害怎么办?
操作方法 01
首先你需要知道是哪三个问题?分别指的是“哺乳期、产期、孕期”,但我们还是能经常看到女职工劳动权利在“第三期”被侵犯的案例。那么如果他们被侵犯了我们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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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可以拒绝,如果女职工在“第三期”可以拒绝从事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工作,拒绝从事重体力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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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到侵害,可以向公司提起诉讼,因为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女职工权益有特别规定。
第三阶段有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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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比如一个女职工怀孕期间得了妊娠期糖尿病,向公司请假但是没有得到假期,然后她自己离职了,然后公司就把她开除了。事实上,女工应该得到假期,但她需要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