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注册商标被人提出争议时该怎么应对?

钱氏家族2022-06-28  36

深圳个人注册商标被人提出争议时该怎么应对? 申请商标争议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01

1.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且其商标注册日期先于被争议人的商标注册日期;

2。两个争议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必须是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核定使用的图形、文字或者其组合必须相同或者近似;

3。申请人应当自争议商标被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但对于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02

申请人应当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注册商标争议评审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提出争议的理由。

03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提交被申请人,并在限期内答复。
答复以书面形式作出。
必要时,可要求争议双方进行公开答辩。

04

商标评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的理由和事实,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定。
争议原因成立,争议商标被撤销;争议理由不能成立的,维持争议商标。

05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最终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争议双方和商标局。
商标被撤销的,争议方应当限期交回《商标注册证》,商标局办理手续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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