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强制保险,一类是商业保险。
一、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
该保险自2006年7月1日起强制执行,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对第三者进行赔付。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只付出别人不付出自己。如果是责任方,把赔偿限额给第三方: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如果你是不负责任的一方,把赔偿限额给第三方:死亡伤残11000元,医药费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
强制保险没有免赔额,保险公司对第三者实际损失的赔偿以不超过限额为限。
第二,强制保险的金额毕竟有限,需要投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些常用的商业保险。
1.第三方责任保险
在交强险强制投保之前,全国各地交管部门都规定车辆必须投保商业三重险。商业第三者保险与强制保险的本质区别在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采用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但交强险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第三者责任险规定的免责项目和免赔额较多;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没有免赔额和免赔额。第三者责任险以营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是代理人。
2.汽车损坏保险
是对车辆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不管你撞了别人还是别人,或者你撞了其他物体,只要车辆受损,保险公司都会负责赔偿。当然,条款中也有一些保障范围之外的责任,比如地震、纵火、故意破坏等。当然,从保险合同的条款来看,如果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是对方车辆的全责,是无法通过自己的车损险获得赔偿的,但是对方会对交强险和商业险进行赔付。问题也来了。如果车子严重受损,对方的交强险不能覆盖全部损失,而对方又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可以获得任何赔偿吗?
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无责免赔条款是无效的,这一点已经在很多司法案例中得到证实。
3.盗窃和救援
新车车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牌前投保,上牌后会及时拿行驶证到保险公司更换车号。如果他们不改变,盗窃和营救就不会生效。
4.车里的人
分为司机险和乘车险。这种保险在对人员的赔偿上可以和交强险、商业险相提并论。简单来说,强制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别人,车上人员赔偿自己。
车上人的保险金额并不高。一般每个座位定在1-5万元。赔偿的范围、项目和标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但每人最高赔偿不能超过每个座位的赔偿限额。具体费用包括:抢救费、医疗费、误工费等。
我觉得车上人的人身保险还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在我国,即使是“善意共乘”(即出于善意免费给人搭车,不考虑搭车人与自己的关系),如果造成事故,也需要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对搭车受害者进行赔偿。
5.划痕保险
一般来说,开车时的一次擦伤,应该属于车损险的范围。划痕保护的是什么?比如我的车停在路边,另一辆车刮到了我。这不是刮伤,我应该让他用他的交强险赔我。如果有三轮车越过了我的车,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我们必须用我们的汽车损坏赔偿这个。有什么意义?刮花你车的人或车跑了。没有现场,车停楼下就被刮花了。在这种情况下,划痕险是必须的。
6.无免赔额。
附加险属于商业三重险和车损险,需要以“主险”为前置条件投保,不能单独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按照相应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额率计算的免赔额,应由被保险人承担,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一般来说,如果你购买了这种保险,你将能够把你责任的5%到20%转移给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