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旧城改造案例

广州旧城改造案例,第1张

广州旧城改造不能闭门造车

■李岭南话题专栏

年初广州旧城改造规划的概念足以撼动人心:10年的时间,30年的历史老城,约54平方公里的地面,涉及60万人的拆迁,1000多亿的真金白银……如此大的规模和决心,前所未有。10年后,广州的老城区会有人定居吗?那时候,有多少老广会倚着篱笆,看着蓝衫被刀剑和泪水打湿?广州老城的历史文化价值是注定的还是枯树?广州人真的该醒醒了,一起讨论。

不管广州老城区要不要改造,怎么改造,我觉得全社会理性协商、阳光运营的价值认同和实践才是当前最重要的。对于这个规划,网上有各种反对和赞成的声音,但不管是反对还是赞成,有一个观点我认为很重要:“一个涉及60万原居民生计、生命财产和全体广州市民共同历史文化遗产的大型规划,绝非小事。但是没有公开征求意见,信息披露不充分。一旦实施,恐怕会是闭门造车的悲剧。只有少数人会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所有广州市民都会背负沉重的历史债务。”这确实是一个非常令人担忧的问题。《旧城更新规划纲要》是7年前编制的,直到今年1月底才发布。但规定了1月25日至2月5日要公示规划,征集意见。政府已经秘密计划了7年,但公众被要求在10天内提出意见。这样的安排可以说是没有征求意见的诚意。更重要的是,在既宏大又充满个案细节的城市保护规划等公共决策问题上,真正的协商理性应该表现为:政府与民间之间存在社会团体,既专业又代表民间立场。他们愿意对规划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方案,政府有责任相应提供充分的工作便利和必要的经费。只有这样,才能打破政府行政权力与民间意见博弈的不公平局面。目前这种政府闭门规划,征求公众意见,只是一种仓促的形式。这是过去许多失败的公共决策的重演,是一个糟糕的开端。

其次,真正的公众咨询必须建立在公众充分的知情权和舆论自由监督的基础上。尤其是当旧城改造涉及到如此巨大的利益蛋糕,如此复杂的多方利益博弈时,政府必须有勇气进行彻底的阳光协商和阳光操作,即原住居民、政府部门和所有参与其中的商业机构之间的协商和谈判都要最大限度地公开,尤其是政府部门必须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如今,公众对改造和拆迁这类事情极其敏感。如此大规模的城市改造,不仅涉及被拆迁人口、商业开发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利益,也涉及本市所有纳税人的利益。无论规划方案是对是错,是什么水平,首先重要的是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对于这类问题,政府部门往往只是嘴上说说,甚至是承诺,但如果不提出切实可行的安排,就无法取信于民。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可能有代表选择的倾向,代表利益的真实背景的隐瞒,协议公布前的暗箱交易。这些由来已久的习惯性决策思维和模式,早已成为当今公众最为担忧和警惕的焦点,政府部门不应心存侥幸。在此,我认为广州市人大代表和媒体应该勇敢而坚定地发挥监督政府的作用,让广州人民感受到代表和媒体在为他们站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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