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属于营运车辆。当私家车成为网约车后,私家车购买的原有车险不再适用,而应采用相应的保险,更好地保障车主、车辆和乘客的安全。那么,网上车险的保额是多少呢?边肖带你了解相关知识。
一是要有运营车辆相关的保险;第二,平台要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第三,应该为乘客提供相关保险。
在出租车行业实践中,传统出租车与出租车公司绑定,在强大的运营管理和经营压力下,运营行为是“营利性”的;网约车的运营行为相对自由。按照运营程度,网约车可分为全运营车辆、半运营车辆、甚至运营车辆三种。这三种车辆的保险风险大不相同。此外,虽然平台和车主在顺风车、拼车等运输行为中也收取一定的费用,但由于出行频率和行使路线变化不大,对保险风险的影响有限。
因此,对接入网络合同平台的私家车乱收车险保费和承运人责任险,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不利于网络合同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网约车新规下的保险
首先,从地方情况来看,保险已经被纳入新规。近年来,保险业特别是保监会不断加强保险意识普及,推动保险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广泛认可和积极响应,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各地在认识上仍存在明显差距。比如上海新规中,明确将保险监管部门列为“管理部门”,而深圳新规中,将“营运车辆未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意外险、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列入“法律责任”,而广州新规中,只要求提供车辆投保信息。
其次,在利用保险手段管理“网约车”方面,各地专业化程度差异很大。比如北京新规将“网约车”定义为“营运客车”,要求按照这一风险类别进行管理。上海新规还要求按“业务”办理相关保险。比如北京的新规,不仅要求投保相关保险,还提出了“赔偿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的具体要求,保证了制度的专业性和可操作性。上海新规要求从事“网约车”平台业务的企业必须“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三,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各地新规也体现了不同的管理水平。北京新规明确将管理对象分为平台、司机、车辆三个维度,根据不同主体的性质确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规定。比如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下列承运人、经营者的责任”。同时,对旅客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采取差别归责原则。上海新规明确要求“网约车运营服务发生安全事故,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负责先行赔付乘客损失”,加强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同时,上海新规还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当包含“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的意外伤害保障条款”。
如果在生活中遇到网上车险等事情,如果对内容不是很了解,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