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不停车让行申请消除

人行道不停车让行申请消除,第1张

人行道停车让行的怎样处理

人行道是人走的地方,汽车不能在上面行驶,或者停在上面,那么人行道不停车怎么处理?会有积分和罚款吗?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边肖通过你的提问带来了“如何处理人行道不停车”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不在人行道上停车的,扣驾驶证3分,罚款20-200元。

扣除基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规定》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和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的;

(二)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危险品运输车辆,或者以低于每小时20%的速度驾驶其他机动车的;

(三)驾驶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下的货物、车辆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六)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或者避让行人的;

这一处罚符合第7条的规定。

精细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所以基于以上规定,处罚为罚款20-200元,记3分。

交通法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提高交通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至于你的问题“如何处理不在人行道上停车就让路的问题”,边肖已经整理好了。车辆通过人行道不停车的,扣驾驶证3分,罚款20-200元。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有疑问,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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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car/1229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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