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于2014年3月1日生效,汕头禁摩传闻再起。2012年,汕头曾流传过一个关于禁摩的“谣言”(出自〔2010〕156号),后被公安部门认为是谣言,禁摩无法停止。那么,这次真的是禁摩了吗?答案是否定的。让我们再等13年汕头禁摩。这个时间是怎么算出来的?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在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登记的无本市号牌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本条例实施后不得进入本市中心城区。城市中心区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对本条例实施前登记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划定区域、路段和时段,采取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或者限行区域、路段、时段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
汕头市城市中心区范围已公布(傅山【2014】20号)。汕头市区中心区西起董罡河东岸(含东岸),东至新津河东岸(含金叶岛,不含东岸),北至乔普门(旧桥)以下—张山北路—梅溪大桥—护堤路—金凤。具体为中心城区西港河以东、新津河以西,张山北路-梅溪大桥-护堤路-金凤中路以南,石海北岸线以北的区域。
该条规定,本条例实施前,即2014年3月1日前的注册,由政府决定。目前政府还没有出台其他文件,就是还可以开摩托车!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五条,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如下: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买了新摩托车,还能开十三年,也就是汕头真正禁摩还需要十三年。当然,是否会有新的规定不得而知。当年2002年3月实施的《汕头经济特区摩托车管理条例》也计划在13年后禁摩。因此,不再需要在金平和龙湖区注册摩托车。眼看时机已到,汕头经济尚未起飞,顺应民意改变规定很正常。如果2027年汕头仍不发展,有可能继续修改放开摩托车。
现在3月1日过了,还能买摩托车吗?答案也是肯定的。因为摩托车店卖的摩托车很多都是已经上牌的,也就是3月1号之前上牌的。虽然是4、5月份买的,但也算条例实施前的车辆。所以购买时要注意行驶证的登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