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车一族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逐年增加。但是很多车主并不清楚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很多人无所适从。本文将从七个方面为朋友们讲解如何处理交通事故,第三点很重要!
1.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该保护现场并报警?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死亡或者伤害的;
(二)发生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原因有争议,虽对事实或者原因没有争议,但对损害赔偿协商不成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品的车辆;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涉嫌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以及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车辆能够移动的,当事人报警后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记停车位置,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进行处理。
无机动车号牌、无检验标志、无保险标志;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原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
2.交通事故后报警怎么办?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就道路交通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实存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实无法证明存在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3.如何保护交通事故现场?(极其重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抢救受伤人员而改变现场时,应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路人应当给予协助。
看一个因为救人而不保护现场的案例:
广东的杜先生开车撞了摩托车司机后,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交警因此认定他破坏了现场,需要负全责。法院认为,交警肇事合法、准确;杜先生因为没有故意破坏现场,符合公序良俗原则,只需要承担70%的民事责任。
法院在权衡利弊后做出利益平衡——如果有证据证明现场的损害不是“故意”的,会给予相应的照顾,鼓励救助;同时,“七成民事责任”也说明,杜先生因未尽到“标明位置”等保护现场的义务,仍需承担大部分民事责任。法院不鼓励不保护现场的行为。所以保护现场很重要,车主们一定不能忽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
当事人应当从以下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1)现场不允许任何车辆或物品移动,并劝阻围观者进入现场。对于容易消失的路面痕迹和散落物,要用塑料布、篷布、芦苇垫等可能的东西覆盖。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做好标记。
(3)伤者送医院后,应通知医护人员保护好伤者衣服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胎面痕迹、撕裂冲口等。
(4)防止再次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后,要保持打开账户危险警示闪光灯,在来车方向50米外放置警示标志,防止其他车辆再次发生碰撞。对于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象,除了及时报警和消防外,还要做好预防措施。注意:燃油着火时,不要用水灭火,要用沙子覆盖,否则容易造成火势蔓延。
4.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什么时候介入?
现在投保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为抢救伤者需要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5.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该怎么办?
当事人应当填写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机动车号码、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位置、赔偿责任等内容的协议或者书面记录。,并在共同签字后立即离开现场,协商赔偿金额和方式。当事人已经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对事故情况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6.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时限是多久?
期限为10天。人死亡的,从丧事约定时间结束之日起计算;如果一个人受伤了,就从治疗结束开始;因伤致残的,从致残之日起计算;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在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应当记入调解笔录。调解员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约定的调解时间前一天通知交通警察变更调解时间。
7.哪些事故是不需要调解的?
当事人不能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化、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的;当事人不同意交警调解。不适用调解的,交警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中写明相关情况,并将认定书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