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怎么处罚?什么时候公布

浩方游戏平台2022-08-06  14

酒后开车怎么处罚

酒是一种具有双面效应的东西。很多人喜欢喝酒。喝一点对他们的健康有好处,但是喝太多对他们的健康有害。现在很多应酬的人都需要喝酒,但是酒后不要开车,不然你会害人害己。接下来,边肖解释了酒后驾车的以下处罚。

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正式实施对醉酒驾驶的相关处罚:

1.在道路上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的机动车,属于醉酒驾驶,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所称“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营运机动车载客的;

(五)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如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资质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并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调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时,对扣押过程、呼气酒精含量测试和采血过程应当做好记录;有条件的,应拍照、录音或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通过呼气酒精含量测试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并在抽取血样前逃逸的,可以将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抽取血液样本前饮酒,检测后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和审判。

八、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营运机动车载客的;

(五)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如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资质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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