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野生植物犯法吗

jgj2022-08-05  19

采挖野生植物如何处罚

国家为了可持续发展和保护自然生态平衡,建立了受保护的动物和珍稀植物。因此,擅自偷采野生植物是违法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惩罚那些挖野生植物的人呢?今天,我们的小编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挖野生植物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7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法》(1997年7月1日实施)等法律对法律责任都有规定。符合犯罪条件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即已经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情节和危害后果,也要看调查取证的结果。不过量不是很大。只要影响小,保护对象没有受损,也可以采取罚款、植被恢复等处罚措施。

相关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一是不得采挖一切古树名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植物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林和生态公益林内的树木。

二、非法采挖古树名木和野生植物的,除没收非法采集的外,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因基本建设征用占用林地、道路拓宽、单位拆迁、旧村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等特殊原因确需采挖树木的,必须向县林业部门提出申请,按法定程序取得采伐许可证;否则,将被视为非法挖掘。因重点工程建设需要移植树木的,必须经当地林业部门审核,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四、对非法采挖、出售、收购和运输野生植物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对检举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采集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和方法进行采集。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批准采集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报告。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收购证书的,可以撤销收购证书。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予以没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国家森林法,如果挖野生植物符合犯罪的条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即构成犯罪。只要影响小,保护对象没有受损,就可以通过罚款、植被恢复等方式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应由公安机关根据情节决定处罚。如有其他问题,以及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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