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车辆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出行工具,有时人们不可避免地会犯一些错误,不能完全遵守交通灯的指示。那么闯黄灯和闯红灯的概念是一样的吗?这两种行为要面对什么?边肖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你理解这一点。
闯黄灯和闯红灯都是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行为,但处理方式不同。闯黄灯是违反道路交通法的,黄灯是警告。闯红灯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第一项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省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七项处罚标准200元。
黄灯
闯黄灯是违反道路交通法的,黄灯是警告。2013年1月6日,公安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违反黄灯信号者优先进行教育警告,暂不处罚。按照规定,黄灯亮的时候,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没有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这也属于不按红绿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处罚;是否处罚,交巡警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当路口有灯控制时,减速行驶,避免闯黄灯。如对违章处罚有异议,也可持驾驶证、行驶证到就近的交巡警服务大厅查看违章照片、投诉或处理。
闯红灯
是指机动车在红灯亮、不准通行的情况下,越过停止线,违反交通信号灯继续行驶的行为。
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依据是《道路交通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省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七项处罚标准200元。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允许车辆通行,但转弯车辆不得妨碍放行的通行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没有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车辆可以通行,不妨碍放行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指示:
(1)绿灯亮时,允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或者留在道路中心线等候。
第四十条
车道灯指示:
(1)绿色箭头灯亮时,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2)红色叉灯或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三条
公路、铁路平交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一个红灯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表示允许车辆和行人通行。
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不减速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行人不停车避让的,处500元罚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实行“快赔”,造成交通拥堵的,处500元罚款。
此次立法中,各方意见争议最大的闯红灯处罚最终定为500元,但一年内超过三次的,从第三次起每次罚款1000元;超过五次,除罚款外,每次扣驾照三个月。
此外,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上有下列四种情形的,处500元罚款:逆行或者逆向行驶;紧急情况下,临时停车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的;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或路肩行驶;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的最低速度行驶。一年内超过五次,每次扣三个月。
总而言之,遵守交通信号灯是非常重要的。闯黄灯或红灯违反了道路安全法,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事故。但是闯黄灯一般不会被处罚,闯红灯会面临罚款。如果想了解更多,需要更多答案,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