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婚姻是

中国古代的婚姻是,第1张

很多人可能觉得古代人结婚不自由,要听从父母的命令。家人告诉他们想嫁谁就嫁谁,他们不得不这么做。其实这是后来的情况。每个朝代,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婚姻制度,就像人们对寡妇的态度一样。起初寡妇再嫁没什么,后来因为理学的兴起,特别注重“贞节”。其实在先秦时期,婚姻是自由的。你能想象吗?

就像国家“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样,一男一女的婚姻,从古至今都有结婚和离婚。现代中国离婚率居高不下,人们获得了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在古代,结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离婚则因历史朝代不同而略有不同。但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古代离婚一般遵循一定的规则。

夏周:离婚相当自由。

先秦时代,中国还没有形成如此严格的“男尊女卑”,婚姻相对自由。当时并没有要求女人的丈夫死而不嫁。丈夫死后,妇女可以再婚,甚至在丈夫活着的时候,妇女也可以主动提出离婚。历史上离婚的例子很多。

比如孔家,已经离婚四代了。孔子的父亲周,孔子本人,他的儿子孔,他的孙子孔子斯都离婚了。死后,他的妻子嫁给了魏,孔子没有反对。史书上记载“妻不可换,乃出也”。妻子贤惠后,有了孩子。“不仅是孔家,其他儒家弟子也有很多离婚的案例。孔子的大弟子曾子离异,吴起是曾子的学生。季夏,春秋四大美女之一,七次再婚,三次成为皇后。我们所熟知的姜子牙,因为没赚到钱,也没有生活能力,被妻子和姜子牙离婚。这是姜子牙七十多岁,和妻子要求复合的故事。是姜子牙历史上典型的女人离婚的例子,而且是“一个老女人嫁出去”,表现了当时婚姻地位的自由。男人有结婚的权利,女人也有结婚的权利。”《礼记》描述了当时的夫妻关系:“夫妻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类似于现代夫妻关系,感情在一起,感情不在就离婚。

夏周时期的婚姻自由,并不代表当时的人们就有了现代婚姻思想。主要原因是它脱胎于当时的原始社会,也有母系氏族社会群婚观念的残余。我们可以从史料中看到当时的许多故事,比如君主的妻子,叔父的侄子,父亲的儿媳,儿子的父亲的妾,兄弟姐妹的联系等等。,这恰恰反映了当时的人际关系体系并不完善。相对于秦汉以后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夏商周时期的女性还是有相当的婚姻自由的。虽然男性相对强壮,但女性并没有像后来那样屈从于男性。这些儒家的“三纲五常”观念在当时并不成立,王上武定的妻妾还能驰骋沙场,成为一段时间的巾帼英雄,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男女的社会地位。

秦汉以后:七出,三不去。

从周代开始,主流社会就反对随便离婚。《许奕卦侠》说:“夫妻之道不能久,故持之以恒。”既然夫妻二人是被老年绑在红绳上,说明前世有缘,要白头偕老,持之以恒。《管子·小匡》规定“无士之时,无女无家。”。按照“三妻一外,三妻一里,三妻一谷”的规定,男人离婚,随便和老婆离婚,都会受到惩罚。在秦朝,结婚和离婚必须向政府登记。如果他们没有注册,他们将受到经济处罚。“弃妻不读书,你傻”。用两套盔甲来惩罚每个人是很重的经济负担。在那个时候,铁是一种珍贵的商品,非常昂贵。

汉代,儒学大师董仲舒与汉武帝联手,提出了“废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西汉末年,有一个叫大德的大礼士,他发扬周公的《礼记》,写了一本叫《大代李记》的书,正式提出男人要“七次三次”休妻。第七种是“不服父母、无子、淫荡、嫉妒、恶病、多嘴、偷盗”,第三种是“有所得而无所得、失三年以上、穷贱未富”。“七出三出”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秦汉以后的封建社会,女性无权与丈夫离婚,婚姻的主动权掌握在男性手中。但是,男人离婚和妻子离婚是有条件的。这就是所谓的“七停”。妻子不孝顺公婆,50年后不生孩子,甚至让一个男人成仙。妻子与他人通奸,妻子嫉妒小妾,妻子有重病不能参加祭祀,妻子搬弄是非,妻子有偷东西的问题。而“三不停运”是保护女性的条款。如果她离婚了,家里就没人了。让公婆守孝三年是孝顺的表现。如果你做了,你不能和你的妻子离婚。如果妻子在贫穷和贫困中陪着你,丈夫有钱也不能随便和妻子离婚,比如陈世美,犯了“三不准”条款,所以包公杀了他。

除了“七出三不去”之外,秦汉以后还有“和而不同”、“义绝拒之”之类的话。和分是指协议离婚。有一次出土了一件唐代文物,类似于现代的协议离婚。协议里有“结婚了,不开心好几年”“猫和老鼠能在一起生活多久?”“捧着你的书法,永不言别”“愿你妻与妻别离,再梳你的蝉鬓,美目扫你的眉,巧秀你的婀娜身姿,选拔任用高官,在朝堂上美丽亮相。我们不要再互相憎恨了。不要一两宽,皆大欢喜”等等,而《唐律》规定“夫妻不和而离,不坐”。其实“和而不同”表面上比较和谐,但实际上往往是因为男方隐瞒了自己的“家丑”而成为妻子;义”是指配偶一方与另一方家庭成员发生恶性伤害事件,被官方强制离婚。比如丈夫因为某种原因杀了姐夫,这样的婚姻会被官方强制离婚。由于女性在婚姻中失去了主动权,秦汉以后的古代女性往往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一块木头就抬走”。即使家里不开心,也要忍辱负重,凑合一辈子。

致敬:敢于挣脱婚姻枷锁的女性。

秦汉以后的女性虽然没有社会地位,也不会轻易和丈夫离婚,但也涌现出不少追求婚姻幸福而主动离婚的女中豪杰。那个时候,女人主动离开男人是需要很大勇气的。

自从孔子制定了“三纲五常”以来,“夫为妻”就成了女人的枷锁。然而,也有许多女性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而相互争斗的例子。唐朝的时候,有一个人,坚持要和妻子离婚。原因是他老婆把本该给他的饭给了岳父,让他饿了。妻子不服他离婚,官司打到白居易那里,白居易主持正义,判他“孝重于役”,丈夫不能和妻子离婚。这位妻子依靠政府的力量维持了她的婚姻。她没有选择顺从,但也需要勇气。

另一位名叫夏侯的汉族妇女对她的丈夫表达了极大的不满,因为他的同情心而与自己离婚。为了给丈夫报仇,她特意申请了“离婚”仪式,并获得了婆婆的支持。在离婚宴会上,夏侯的家人把黄云的丑闻公之于众,骂黄云没心没肺,然后离开了。结果,黄云失去了他的妻子,失去了他的士兵,而他所崇拜的女人没有嫁给黄云。夏侯的反抗,凭着平白无故的打架,换来了尊严。

宋代才女李清照是追求婚姻自由而勇敢地与男人离婚的典范。起初,她嫁给了金石学专家赵明诚,两人感情很好。但赵明诚死后,李清照并没有选择做忠贞的妻子,而是嫁给了一个叫张汝舟的男人。但这次李清照把目光移开了,张汝舟对李清照的无价之宝贪得无厌。李清照不甘心,张汝舟居然演起了“家暴”。忍无可忍的李清照奋起反抗。她向政府举报张汝州欺行霸市,被政府离婚。李清照虽然也付出了入狱九天的代价,但最终还是为自己赢得了一个自由的身体,也因为家暴把丈夫送进了监狱。

在古代,女性主动离婚是不被支持的。像李清照这样的人是少数。明朝规定:“凡打丈夫的妻子,一人一百棍,愿意离开的,随他们的便。”女人要离婚,交一百板就能达到目的。但在清朝,女人要离婚,丈夫不同意,基本上就是离不开。女人如果强行离家出走,被抓后会“贴一百从夫嫁卖”。如果这个女人强行改嫁给他人,后果更严重,会被判“拘留”,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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