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翻译

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翻译,第1张

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翻译 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翻译句式

“议法定庭”翻译过来就是在庭上讨论法律制度,修改法律。“议法定朝”这句话出自王安石的《答司马坚议》。原文:有的意思是:听命于民,议法而定于朝廷,以授之于一家公司,不侵官;采取先王行政兴利除弊,而不是谋生;为天下理财,不为利;辟邪,难在坦诚,而不是拒绝忠告。至于怨气多少,你自己也是不知不觉就知道了。

但我认为,接受皇帝的命令,协商法制,在朝廷修改决定,交给政府主管机关执行,不算“侵朝”。发扬(恢复)前代先贤以兴利除弊的治国原则,不是“麻烦”。梳理国家财政不是“拒谏”。排除不正确言论,反驳拍马屁的坏人,不是“拒谏”。至于很多怨恨和诋毁,早就应该预料到了。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既坚持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又注意不伤害同事的感情和善意。比如第一段,他在反复请求司马光谅解的同时,并不否认他们的分歧是不可调和的。

作为一篇反驳文章,文章直接反驳论点,针对敌人指责变法的“侵官、闹事、征利、拒谏”四种观点,据实驳斥其“不实”本质,故名不副实,敌人观点自破。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study/1038346.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05
下一篇 2022-08-0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