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外事服务中心位于丰乐上街1号。
主要经营外事服务。
成立时间:1999年1月8日。
联系电话:05147310180。
江苏省外事办办公证中心上班时间是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天。
江苏省外事办办公证中心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5号。
江苏省外事办办公证中心电话:83670685,邮编:210024。
取件时间及收费标准:按全国统一标准,平件自受理日起72小时(即第4个工作日)出证,每证收取认证费:民事类50元;商业类100元。如需加急自受理日起24小时(即第2个工作日)出证,每证加收认证加急费50元。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一、送往西班牙使用的文书译文,需用西班牙文,其中健康证书须用原件(领馆要求),复印件不受理。
二、送往意大利使用的文书译文,需用意大利文,且译文上需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三、阿根廷、西班牙驻上海总领事馆不受理个人送件,须由驻上海外事办代送代取。除上述两馆外,当事人如愿意委托江苏外事办驻上海办事处代办其他国家驻沪领馆领事认证业务的,可直接与驻沪办事处联系。
江苏外事办驻上海办事处电话021—52581138
地址上海市黄埔区打浦路15号(上置金融大厦)3001室
四、来外事办办理领事认证者,可以当事人本人来,也可以委托他人来;来办理时,必须带公证书原件和公证处出具的介绍信(函)。
五、需办理领事认证公证书的件(份)数,应向所去使用国家主管部门咨询了解,外事办根据当事人需要办理。
六、去在上海未设立领馆或虽已设馆但尚未开展办理领事认证业务的国家所用的、需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须由我办统一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外交部领事司和外国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馆不受理个人送件。
七、代办外交部领事司和外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的办事程序,时间及收费标准:
1、当事人先填写《申请领事认证档案登记表》,申办不同内容文书的领事认证应分别填写申请表。
2、将需办理领事认证的公证文书及公证处出具的介绍信交我办受理窗口,我办收取代办费每证50元人民币。然后根据不同国家不同的收费标准,预交预付款(外交部和外国使馆办理认证的费用,只收现金),我办向当事人出具预付款收据凭证。
3、外事办将需办理领事认证的公证文书和预交的预付款一并邮寄外交部领事司。
4、外交部领事司和外国驻华使馆办结后,将收费发票和认证过的公证文书寄送外事办。
5、外事办旋即通知当事人凭预付款收据凭证来取件,取件时,最终结算费用,多退少补。并以预付款收据凭证换取外交部出具的正式收费发票或发票复印件(只一张总发票情况下)。
当事人在外事办预交费用时我办无法向当事人出具外交部正式收费发票,我办只能向当事人出具预付款收据凭证。
八、由外交部代办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的取件时间视外国驻华使馆的办理情况而定。除个别驻华使馆外,其他驻华使馆均无认证加急业务。部分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建议申办人尽可能地提前申办。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江苏外事办办理领事认证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