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回大理了,想在洱海边享受一下,有好的海景客栈住宿吗

晚上回大理了,想在洱海边享受一下,有好的海景客栈住宿吗,第1张

大理双廊客栈住宿,我建议去云之南,洱海旁,双廊镇莲花曲村格桑连锁客栈。这里是一个“风花雪月”的地方,上关花、下关风,苍山雪、洱海月,给人以无限的良辰美景。 出于对双廊古镇的热爱,这里陆陆续续建设了多间高品位的客栈及酒店,有直观洱海露天大型游泳池,多个可冒水泡、冲背按摩的温泉池、桑拿蒸汽房、健身房及应有尽有的娱乐设施,房间内配有特大观景阳台。酒店专为客人配有自行车可在环海路上自由自在奔行。 有人说过,见过洱海的人,无一不喜欢她的清澈碧蓝。大理每年有300多天蓝天白云,这里四季如春,气候宜人,平均气温在15-25度之间。在这里,泡着温泉,看着碧海,听着风,喝着茶,赏月观星,不着边际地谈天说地,是极其自然的一件事情。人们常常渴望能够去到一个“风花雪月”的地方,过一种“风花雪月”的生活,那么,到洱海来,到双廊古镇来,到莲花曲村格桑客栈连锁来吧!

程立选择去云之南,想要追寻的并不仅仅是失踪的叶雪,还有父母生命的痕迹。

虽然长在富庶的程家,但他知道,这并不是他真正的家,身边的人也并非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他的父母就是牺牲在了云之南的那片土地上,所以无论如何,他也一定要去看看。

在云之南的客栈里,他与走错房间的沈寻相识,沈寻只是来这里做报道的记者,没想到第一站就遇到了这样一个冷峻狠辣的人物,相识的场面令她印象深刻,难以忘怀,却并非因为什么浪漫美好,而是血腥战栗。

边陲之地,孤身一人,即便沈寻的心理素质再强大,但她毕竟是个女孩子,不可预见的危险总是无处不在的。

程立在工作中并不希望沈寻时时刻刻都在身边,毕竟她是外人,他又要保护她,又要完成工作,这对于他来说,并非不能做到,只是心中存在不满。

但随着相处时间的增多,程立也渐渐了解,沈寻并非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并不是什么温室里的花朵,她也有过不平凡的经历,也背负着只有她自己了解的那种沉重。

她被变态绑架,母亲也因此出了车祸,很多事情,她不是不愿意去释怀,只是这样的经历,她没有办法与自己达成和解。那可是至亲之人的命,怎么就能轻易放下呢。而同样的道理,在程立身上也适用。

原本他可以不再来到这里,只是一切真相未明,不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对不起叶雪,也对不起牺牲在这里的亲生父母。

程立或许从未想过,曾经并肩作战的叶雪,竟然是毒枭的女儿。而几年前本以为她已经在那场灾难中失去了生命,但她再一次以另外的身份出现了。

在感性世界里,沈寻和程立都属于心中有伤痕的那一类人,只是沈寻比程立更勇敢一些。

在这段关系里,一直是沈寻在主动,但却并不是失去自我的那种主动。长期以来在工作中养成的习惯,让她比普通女孩多了几分理智和豁达。

即便程立一直没有直接表明心迹,但沈寻依旧没有轻言放弃,他不善表达,只是他会害怕自己连累了她吧,并非未动心,只是怕伤害。

而当程立下定决心要和她说再见的时候,她也并未纠缠,本来就是她一直在积极争取,她不怕被拒绝,也不怕受伤,既然他已经决定,那么她绝不会做让他为难的事情。沈寻的这种无奈之中的洒脱的确是凄凉,却又不得不让人佩服。

沈寻原本已经很笃定不会有变数的感情,因为叶雪的出现,而令她心中不安,恐惧的情绪难以控制。

叶雪或许就是程立的软肋和死穴,一遇到她,程立可能会乱了方寸,可能会放弃自己。

但程立毕竟还是一个有思考能力的人,职业的特殊性也会让他更清楚地看清自己的内心、选择一条不会后悔的道路。

所以,他会告诉叶雪,他们已经回不去了,从他知道她的身份的那一刻起,一切就都回不去了。

程立以卧底的身份继续做着自己的工作,而这个时候沈寻也被抓了来。面不改色的程立,用自己的办法将她推出了危险的圈子。到这个时候,沈寻或许才知道,程立不是不爱她,只是他还有任务需要完成,他没有办法确保她的安全,所以只能将她推远。

关于结局,或许回来的那个人就是程立,他终于和沈寻在一起了。又或许,这只是一个人与程立极为相似的人,因为那个真正的程立永远也无法回到沈寻的身边了。

她曾经是一个会钻牛角尖的人,但那也只是以前,现在,她或许已经可以放下对程立的执念,而去走一段与他无关的路了。只是,真是与他无关吗?若真是,为何又嫁给了一个酷似程立的人!

无论程立有没有回来,沈寻已经找到了自己幸福,或者说,曾经真的得到了幸福,这一切,便已足够了吧!

景行的文章笔触细腻,情节不拖沓,《他在云之南》很棒!沈寻程立是本书的主角,《他在云之南》简介:沈寻用目光询问他,他长指抵在唇上,示意她噤声。洗手间的门被人推开。沈寻一怔,明明放了指示牌,怎么还会有人……...

《他在云之南》小说试读

第一章

你是谁

NeverForget

滇缅边境。

一辆中巴车沿着山路前行。

沈寻在颠簸中醒来,睁开眼车窗外就是一条清澈的溪流,从山间奔泻而下,在石头上绽放出雪白的花朵。两侧的青山苍翠欲滴,层峦起伏。

她抬手看了看表,照时间来看,快到了。

大约十分钟后,树林里露出一角屋檐。

汽车缓缓停下,沈寻拿起背包,跟在其他两个乘客后面下了车。

三层楼的客栈,门前的木牌上分别用中文、英文、缅甸文写着“巴顿的店”。

棕发蓝眸的男人倚在门框上瞅着沈寻笑,见她走近,便上前将她搂在怀里,亲了亲她的脸颊:“好久不见了,小甜心。”

“好久不见,巴顿。”她也感慨,“上次拥抱,还是在巴西。”

亚马孙河流域的丛林里,她抱着昏迷不醒的巴顿,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这是她曾经并肩作战的同事,也是她的老师。

“看,我的中文字已经写得出神入化,”巴顿扬了扬手中的登记簿,“我应该叫你Sara,还是沈寻?”

“你喜欢哪个就叫哪个。”她挑眉,闻到了咖啡香,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先去放行李,”巴顿笑了,把钥匙递给她,“晚上给你做意面和烤鱼,威士忌、咖啡都有,还有冰激淋。”

“谢谢老板。”沈寻朝他认认真真地行了个绅士的脱帽礼。

她的房间在三楼。客栈是在老式竹楼的基础上改建的,保留了原有的韵味。

房间木门上的油漆已经有些斑驳,依稀看得到当初雕刻的花纹,还有几道像是利器造成的划痕。锁不是很好开,沈寻使劲扭了几下钥匙,才把锁打开。

一推门,一股血腥味迎面而来。

不对劲。

她脊背一凉,下意识就要拉上门,但是已经来不及,她的手臂被人捉住,那人用蛮力将她拖进房间,她的惊呼声还未出口,一只大掌就死死地捂住了她的嘴。

房间里的一切霎时映入眼帘。

窗帘是掩着的,一个人趴在地板上,满头都是血,身下也是一摊暗红色的血迹。

靠墙的藤椅上坐着一个男人,他穿着黑色衬衫,整个人都陷在黑暗里,只有手中的一把匕首,闪着锋利的寒芒。

此刻,他的目光正缓缓从地上那人的身上移到沈寻脸上。

四目相对,沈寻觉得喉咙一紧,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那是一双冰冷锐利的黑眸,眼神看似漫不经心却透着嗜血的光。那一瞬间,她感觉自己像是被猛虎咬住脖子的羊。她放弃挣扎,站在原地看着他。

身后的男人像是意外于她的配合,低沉出声:“三哥?”

“放开她吧。”椅子上那人轻轻开口,站起身,不紧不慢地走到她面前。

沈寻没有出声,只是沉默地与他对视。

这个男人高大得可怕。只到他胸口的她,整个人都陷在他的阴影里。

她不知道她面对的是什么,但是她清楚,呼救绝对不是一个好选择。也许在她喊出声的那一刻,眼前这男人就会扭断她的脖子。

“你是谁?从哪里来?到这里做什么?”清冷的声音轻轻扬起,仿佛山风掠过丛林。

“沈寻,”她竭力保持声音里的镇静,“从北京来,旅游。”

“把背包给我。”

接过她摘下的背包,他递给自己的同伴:“阿北,看一下。”

笔记本电脑、手机、钢笔、记事本、衣服、洗漱包、医药包等落了一地。那个叫阿北的男人蹲在地上仔细翻看,甚至包括她的内衣裤。

她忍不住蹙眉。

一双大掌突然箍住了她的肩。

“你要干什么?”她惊恐地瞪着他,压低声音发问。

“闭嘴。”男人冷冷地盯着她,手掌一路下滑。

宽大滚烫的掌心,如同烙铁一样,隔着单薄的衬衫,熨烫着她的曲线。羞耻感顿时从胸口炸开,她咬住唇,瞪着他的双目几乎要喷出火来。

她衬衫的胸前有两个口袋,修长的手指停在那里,仔细摩挲、探入。

沈寻清楚地感觉到,胸前脆弱的顶端,瞬间起了变化。

男人显然也感觉到了。他看着她一脸的羞愤,眸光深浓,却没有停止手上的动作。

她下身穿的是一条紧身牛仔裤,透着热力的手指先是探入裤子前面的口袋,寻觅无果后,又覆盖住她饱满的臀,然后顿住。

“这是什么?”他掏出她后口袋里的东西,举到她面前。

“录音笔。”她心口一凉。

“旅游要带录音笔?”他问,声音里透着浓重的压迫感。

她咬紧牙关,僵在那里不说话。

“不说实话?”他笑了,黑眸里起了嘲弄之色,下巴微微向地上的男人扬了扬,“你是想像他这样,还是我们换个玩法?毕竟,你这样好的身段,浪费了可惜。”

他站在那里,没有动手,甚至跟她隔着一步的距离,只是看着她,她却觉得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我是记者。”她妥协,“来做艾滋病方面的报道,录音笔里录的是我的采访内容。”

“我凭什么信你?”他摁开手中的录音笔,浏览着液晶屏上的内容,“16小时32分钟,你不会想让我们在这里都听完,确认好再还给你吧?”

“三哥,要不就直接删了吧。”阿北抬头插了一句。

“不!”沈寻像被咬了一口,激动地看着他,“绝对不可以删!”

录音笔里的内容要是删了,她这些天的工作就全白费了。

“可以不删,”男人把录音笔放到自己的口袋里,“但是不能还给你。”

“那跟删了有什么区别?”沈寻忍不住要爆粗口。

像是意外于她的不怕死,男人眯起眼,饶有兴味地看着她。

“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会在这个房间,我对你们一无所知,对你们在做的事情也毫无兴趣。这个录音笔里是我辛苦了半个月的工作成果,你要是敢毁了我的东西,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她切齿,豁出去了。

男人沉默片刻,随即轻笑了一声,带着嘲弄:“鬼?”

“我见过鬼,也不怕鬼。”他低沉出声,一字一句。在他诡异且冰冷的语气里,室内的温度似乎都骤降了。

他的下一个动作,是掏出手机,对着沈寻照相。

闪光灯亮起,沈寻防备地看着他:“你想做什么?”

“让我的兄弟们记住你的脸,”他嘴角轻勾,“走出这个房间,我和阿北要是出了什么意外,他们会来找你算账。”

沈寻闻言先是微惊,而后又轻松了许多,听他话里的意思,他和阿北不会把她怎样。

“坐。”他朝另一把藤椅扬了扬下巴。

沈寻乖乖地走过去坐下。

一旁的阿北仍在认真翻看她的东西,连记事本都一页页翻过。

“把她钱包给我。”男人出声。

沈寻见他接过钱包打开,下意识地要站起身。男人抬眼,目光森冷:“让你坐着。”

她咬咬牙,坐了回去。

钱包里夹着一张照片,男人的视线在照片上停滞了几秒。

“童年照片?”他举起钱包,似乎在和她现在的样子比对,“几岁?在哪儿拍的?”

沈寻沉默了下,不情不愿地开口:“5岁,海德公园,伦敦。”

“旁边的人是你母亲?”男人又问。

沈寻沉着脸,没回答,但他也没有再追问,看了下她的身份证、几张银行卡,就把钱包递还给了阿北。

这时,地上的男人忽然发出了几声痛苦的**,然后蠕动起来。

沈寻下意识地后退,身体贴住了藤椅背。

“喝水。”男人将茶几上的一个杯子推向她。

瞅见她紧张的眼神,他吸了一口烟,又不疾不缓地吐出:“怎么,怕有毒?”

沈寻端起来喝了几口,随后看见他站起身,用脚尖踢了踢地上的那人。

“想好跟我说什么了吗?”他的声音凉薄,“要想保住你这条腿,你只剩五分钟的时间。想好了,就点头。”

对方嘴里塞了布团,发出模糊的**声,做消极的抵抗,但始终没有点头。

“很好。”低沉的笑声扬起,沈寻看见他弯下腰,手中的匕首对准了地上那人腿上的血窟窿。

沈寻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叫,瞬间又吞了回去。

剧痛之下,那人死死地抓住了她的脚腕,仿佛落水的人抓住浮木,想要抵消他的恐惧与痛楚。他瞪大了眼,像鸡啄米一般拼命点头。

那人冰冷黏腻的掌心,仿佛一条蛇一样缠绕在沈寻的皮肤上。她握住藤椅的把手,忍住恶心一声不吭。

“三哥。”冷淡的目光落在她苍白的脸上。

接着,他蹲下身,一根一根地扒开了那人的手指,又抽出了一旁的纸巾,慢慢地擦掉了她脚踝上的血迹。他粗糙的指腹带着灼人的温度,擦过她柔嫩的肌肤。

沈寻看见他的身影随着他的动作在地板上轻轻地晃动,再是他小麦色的后颈,还有肩背的肌肉线条因为下蹲的动作绷紧,充满了男性气息。

擦完了,他抬头看向她。从窗帘透进来的天光落在他身上,沈寻终于彻底看清了他的脸。

干净的皮肤,挺直的鼻梁,棱角分明的轮廓,刚硬的下颚线,冰沉的双眸犹如黑色的深潭。

Fuck。她在心里暗骂。

都这个节骨眼了,她居然觉得这男人长得好看。是真的好看。

“鞋脏了,别穿了。”他站起身,语气淡淡的。

沈寻脱了球鞋,看了下沾血的袜子,也一起脱了,赤足踩在地板上。黝黑的地板上,她的一双脚显得格外白,欺霜赛雪。

他没再搭理她,而是拎起了地上那人,扯掉了对方嘴里的布团,背对着她,侧耳听那人说话。

那人的声音很小,断断续续的,有气无力。沈寻仔细听,也没听出个所以然,只能瞪着眼前宽阔的肩背,看到微暗的天光倾泻在他黑色的衬衫上,起了一层朦胧的光晕,她看着眼酸,都起了些微困意。

“三哥,起药效了。”阿北瞅了一眼酣然入睡的沈寻。

“嗯。”男人轻应了一声,拿起振动的手机。对话框里有一张照片,是他刚才发过去的,对方回复了一张图片,他点开,放大,是张记者证,上面的女孩扎着清爽的马尾,嘴角微扬。

“有什么问题吗?”他摁灭屏幕,问道。

“没什么异常,”阿北摇头,“她说的应该是真话,笔记本里都是一些采访记录和会议纪要。电脑来不及看了,要不让小美远程监控下,回头再看,以防万一?”

得到了三哥的默许,他又担心地看了眼地上那人:“他还能撑得住吗?”

“没事,没伤到动脉,”三哥轻声道,“我刚才只是要给他挖弹头,他就昏过去了。”

——老大说他过阵子要去缅甸见白狐。

方才挖出的消息又回响在耳边,他垂眸,凝视着地上的一摊血迹,过往的记忆瞬间涌上脑海。

白狐,久违的名字。

整整三年了。

阿北把沈寻的背包收拾好,也在地上捡到了她刚才掉下的门钥匙。

“三哥,好像是搞错了房间,”他递上钥匙,“她是308的。”

男人接过来瞧了一眼,钥匙上的彩漆数字磨掉了一些,乍一看像是303,他们的房间号。

“还记者呢,心有点大。”阿北摇摇头,“不过也怪我,刚才有点慌,看她开不了门我就自己先把门开了。”

“没事,什么可能性都有。要是遇见个性子轴的,也许还会把老板叫来开门。你出来得还少,习惯了就好了。”

“什么时候能像你一样就好了。”阿北感慨。

三哥看着眼前的年轻人,没说话。

像他有什么好?没有人会想去经历他所经历过的那些。

“看看外面情况,把她送回自己的房间。”他扫了一眼仍在沉睡的沈寻,淡声吩咐。

“我?”阿北愕然。

“不是你,难道是我?”

阿北黝黑的脸冒出可疑的红:“三哥……我还没抱过女人。”

“刚才你不是还搂过她吗?”

“那是制伏!”阿北额头上的汗都冒了出来。

三哥抬起眼,面无表情:“我们这行,做事的时候,没有男女之分。”

“难怪你刚才摸她的时候像摸尸体。”

“嗯,”三哥淡应一声,薄唇轻启,“你放风,我抱过去。”

沈寻醒来的时候,房间里已经彻底暗了下来。她揉了揉太阳穴,缓缓坐起身。

打开床头的台灯,她才看清了周围的情况。

不是刚才的房间。

虽然家具大致相同,但壁画、摆设都不一样。靠窗的竹躺椅上,放着她的背包和相机包。

她连忙下床奔过去,打开包仔细查看。包里东西都还在,唯独缺了录音笔。

心里一凉,她拉开门冲到走廊。

夜风扑面,一阵凉意袭来。

她转过身,看到自己门牌号,下一秒就拔腿冲到了303门口。

咚咚咚。

回应她的,只有木门的闷响。

几乎整整两分钟,都没有人回应。

“Sara,你光着脚站在这里干什么?”走廊尽头,刚上楼的巴顿困惑地看着她问,“我好像记得你不是这个房间。”

“啊,是……”沈寻清了下嗓子,“是这个房间的客人下午问我借了打火机,我睡了一觉,想抽烟的时候想起他们还没还给我。”

“哦,”巴顿点点头,“他们已经退房了,我帮你看看打火机还在不在房间里。你快去穿鞋,小心着凉。”

沈寻回到自己的房间,下意识地往床前看去。

没有鞋。

——鞋脏了,别穿了。

低沉的声音在她脑海里浮起。紧接着的画面,是小麦色的长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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