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居民护照哪里办

绍兴县居民护照哪里办,第1张

绍兴县:浙江省绍兴市绍兴县鉴湖路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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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5-84126238‎

绍兴市: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

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可申领普通因私护照

申报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1张,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未满16岁的公民,应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出具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4)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受理地点:

各县(市、区)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

办理流程:

各县(市、区)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市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省公安厅签发。

咨询/联系电话:

88582212

联系人:

王剑成

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即可。

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普通护照签发的相关要求规定:

1、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2、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3、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普通护照签发服务指南

户口在县里的去绍兴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地址在柯桥鉴湖路老县府,市里的去越城区出入境管理大队,在观音弄,地址在人民路和中兴路交叉口,建设银行后面弄里。

周末休息,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的。

材料: 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好像还要到指定的地方去照相吧。 具体可以打电话问一下。 号码咨询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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