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在哪里?

永春县在哪里?,第1张

福建泉州永春县

永春县,古称“桃源”,地处福建省东南部,位于东经117°41’-118°31’,北纬25°13’-25°33’之间,东与仙游县相连,西和漳平市交界,南同南安市、安溪县接壤,北和大田县、德化县毗邻。全县总面积1468平方公里,全境呈带状,东西长84.7公里,南北宽37.2公里。总人口54万人。现设18个镇、4个乡、9个国营农林茶果场。

永春县是国务院首批开放县之一,是“国家卫生县城”、“中国芦柑之乡”、“中国纸织画之乡”、福建省乌龙茶生产出口基地县、全国最大的陶瓷灯饰生产县、全国最大的神香生产出口基地和全国重点地方产煤县。

县人民政府驻桃城镇,距泉州市中心54千米。全县辖18个镇、4个乡:桃城镇、五里街镇、一都镇、下洋镇、蓬壶镇、达埔镇、吾峰镇、石鼓镇、岵山镇、东平镇、湖洋镇、坑仔口镇、玉斗镇、锦斗镇、东关镇、桂洋镇、苏坑镇、仙夹镇、横口乡、呈祥乡、介福乡、外山乡。共有27个社区、209个行政村。

永春山清水秀,景色宜人。福建省第二大山脉——戴云山脉自德化南伸本县,绵延全境。境内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以蓬壶马跳为界,大致可分为两部份。西北群山叠嶂,幽壑高岩,泉清树绿;东南丘陵起伏,盆地相间,犹如珠串散布。南宋著名理学家朱熹曾经数游永春,不禁赞道“千浔瀑布如飞练,一簇人烟似画图”。

永春民风淳朴,劳动力充足,素质良好。全县劳动力20.6万人,占总人口的39.2%。每十万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者达586人,其比例居泉州市第二位。全县有普通师范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校各1所、职业中学4所、普通中学36所。1995年开始全县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永春县是福建省著名侨乡和港澳台胞的主要祖籍地,华侨历史源远流长。早在明德宣五年(公元1430年)就有人旅居南洋群岛。在东南亚至今仍有“无永不开市”之说。目前旅居海外的华侨、华裔以及港澳台同胞达103万人,足迹遍布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他们在侨居地与当地人民一道披荆斩棘,艰苦创业,创造了辉煌的成就;他们热爱祖国,关心家乡建设,为永春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1993年11月成立的“世界永春社团联谊会”(简称“世永联”),不仅对加强海外乡亲的横向联系,敦睦乡谊,合作交流,而且对我们开展海外侨务工作,加快永春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等方面,都起了很大作用。近年来,永春发挥侨乡优势,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项目规模日趋扩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宽。

永春出现的名人有:卢琦、郭忠福、林阿绵、陈英、弘一法师、余光中、留从效、颜域、留正、周自超、陈晋接、庄际昌、林一心陈秀东、赵学敏、白粬、梁灵光、林连通、林国雄、许寒冰、苏晋中、

永春县属于福建省泉州市下辖县级行政区。

截至2018年12月,永春县辖桃城、下洋、蓬壶、五里街、岵山、湖洋、一都、坑仔口、玉斗、锦斗、达埔、吾峰、石鼓、东平、东关、桂洋、苏坑、仙夹18个镇,横口、呈祥、介福、外山4个乡,共有27个社区、209个行政村。

县人民政府驻桃城镇,距泉州市中心54千米。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西周至春秋战国属七闽、闽越地,秦代(公元前221年—前207年)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汉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废闽越。

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徙其民于江淮间,以其地属会稽郡。东汉建安(始于196年)初,属侯官县。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置建安郡,增置东安等县,属东安县。

西晋太康三年(282年),析建安郡置晋安郡,改东安县为晋安县。

南北朝宋泰始四年(468年),改晋安郡为晋平郡。

齐(479年—502年)复为晋安郡。梁天监(502年—519年)中,析晋安郡置南安郡,直至陈(557年—589年)均属南安郡。

永春古称“桃源”,隋开皇九年(589年)析南安县西北乡置桃林场(治所在今石鼓镇桃场村),南安郡改为县,以其西北二乡置桃林场,属南安县。

唐武德元年(618年)改建安郡为建州,五年(622年),析建州、南安县置丰州,属丰州南安县。

唐贞观元年(627年)丰州并入泉州(今福州),属岭南道泉州南安县。

唐嗣圣元年(684年),析泉州的南安、莆田、龙溪置武荣州,属岭南道武荣州南安县。

唐景云二年(711年),改泉州为闽州,以武荣州为泉州(今泉州),属闽州都督府泉州南安县。至五代后唐长兴三年(932年),均属南安县。

后唐长兴四年(933年),闽王延钧称帝,以其众水会于桃溪一源,故曰桃源,升桃林场为桃源县,属泉州。

后晋天福三年(938年,闽通文三年),因与湖南桃源县重名,遂以境内草木繁盛,四季如春,改名永春县,治所在上场堡(今桃场村),改桃源县为永春县。后汉乾祐二年(949年),南唐升泉州为清源军,直至后周(951年—960年),永春均属清源军。宋属福建路泉州。元代,属福建行中书省泉州路。

宋开宝二年(969年)迁大鹏山南今址。历属清源军、平海军、泉州、泉州路、泉州府。

明洪武元年(1368年),属福建布政使司泉州府。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福建总督郝玉麟请准,升永春县为永春州,辖德化、大田二县,直隶福建布政使司。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州,仍为永春县,属厦门道。民国十六年,废道,设行政督察区,属福建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9月9日,永春县划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1950年3月14日起,属泉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9月18日起,属福建省人民政府晋江地区专员公署。

1955年3月12日起,属福建晋江专区。

1971年6月17日起,属晋江地区行政公署。

1985年6月起,晋江地区改为泉州市(原泉州市改为鲤城区),属福建省泉州市。

2019年3月6日,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名单,永春县在其中。

参考资料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基本概况

参考资料来源: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行政区划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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