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驾驶员体检中心在兴隆台什么位置

盘锦驾驶员体检中心在兴隆台什么位置,第1张

盘锦驾驶员体检中心在兴隆台惠宾大街220号附近。

盘锦驾驶员检验检测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220号附近。

电话:0427-293937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周五上午8:00-11:30。

业务范围描述: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测。

扩展资料

驾驶员体检标准:

1、年龄:18-70周岁;

2、身高:不限;

3、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即E字表0.8)以上;

4、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5、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6、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7、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8、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参考资料来源: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体检医院(右侧选择盘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驾驶员体检

     提供的盘锦驾驶证到期换证指南,可以了解到盘锦驾驶证到期如何换证,盘锦驾驶证到期换证地点在哪里换,盘锦驾驶证到期换证流程,盘锦驾驶证到期换证需要什么资料等信息。

盘锦驾驶证到期换证地点

      属于盘锦的驾驶证,驾驶证到期换证,到盘锦各区车管所均可办理。(部分省市已开通网上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盘锦的用户可留意当地网上车管所是否已经开通。)

      盘锦车管所地址、电话、工作时间大全

盘锦驾驶证到期换证流程:

      盘锦驾照换证网上办理流程:

      用户注册—>驾驶人照相、体检—>网上业务申请—>业务审核成功—>准备资料—>邮政签收—>缴费—>领证

      盘锦驾照换证窗口办理流程:

      驾驶人照相—>体检—>业务申请—>窗口提交资料—>审核资料—>缴费—>领证

盘锦驾驶证到期换证需要什么资料:

      1、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2、辽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件(申请人签名)。

      3、盘锦驾驶人“一站式”服务医疗机构身体条件证明原件(申请人签名)。

      4、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申请人签名)。

盘锦驾驶证到期换证注意事项:

      盘锦驾照换证网上办理注意事项:

      1、业务申请成功后,在未收到新证前,请不要持已超过有效期的原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2、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收件人必须一致。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注册用户在网上车管所申请的业务审核通过后,视为业务已办理,费用即时产生,不再接受退办。

      盘锦驾照换证窗口办理注意事项:

      在办理过程中,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换发驾驶证:

      1、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且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

      4、达到累计记分满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扣留或注销驾驶证的。

盘锦驾驶证到期换证相关费用:

      盘锦驾照换证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04】2831号: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

法律分析:到当地交管所进行更换

1.如果驾驶证是过期一年以内的,只要及时更换即可

2.如果驾驶证过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就必须要到车管所申请进行科目一理论考试,这样才能换得更新后的驾驶证。此时他的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

3.如果驾驶证过期逾三年或以上,他原来的驾驶证就将被注销,只能再去驾校报名,重新学习考驾照了。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外地身份证,还应当提供合肥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业务的需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即体检表。(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如驾驶人姓名或出生年月日发生变化的,应提交由派出所出具的有关变更内容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6个月内的近照)

6、属于需要参加审验教育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由安全教育学校出具的《审验教育记录单》。

7、属于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的,申请人应当将涉及本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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