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金怎么领取

南京失业金怎么领取,第1张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扩展资料: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二十一条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南京市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在“我的南京”实名注册后,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办理网上申领。也可携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至户籍所在区(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至居住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申请失业补助金。

扩展资料:

失业金领取条件:

为了让失业人群的生活能有保障,国家特别为失业人群设置了失业保险金。但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就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了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够领取到属于自己的失业金。

1. 首先失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

2. 失业人员所在的单位和本人都必须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达1年的时间;

3. 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的需求;

4. 失业的原因必须得是非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也就是说失业人员自己并不愿意中断就业,是由于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的。像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的,这几种情况都属于非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情况。

失业多久内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一般是在离职以后的当月或者说第2个月开始,只要是你的社保处在暂停交费的状态,就可以去申请失业补助金了,审核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若是申请人较多,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正确影响了审核,则时效会变慢,最晚可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失业金申请流程:

打开手机微信,点击支付,然后找到城市服务,电子社保卡,点击卡面服务,找到失业保险金待遇申领,点击去申领,然后按照里面的提示填写自己的信息,便可以完成申请。

领取失业金时需要满足社保必须是停缴的状态,并且公司至少交满一年才行。由于疫情影响,部分城市放开了申请条件,在规定申请时间内自己辞职的也可以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是因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所在市的城镇常住户口;

3、员工在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关系前已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

5、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以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而且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领取

1、申请。有领取失业补助金需求的,可以前往参保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办理申领的手续;

2、资格确认。社保经办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确认,之后符合条件的才能进行受理;

3、待遇核定。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申请人的实际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初审以及复审,最终确定相关待遇;

4、待遇发放。审核通过即为申领手续完成,相关的补助金一般是从次月开始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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