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教师招聘2021年公告

天津静海教师招聘2021年公告,第1张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30名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5.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职位须在2021年6月21日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天津市生源2021届毕业生延至2021年8月31日(含)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静海区在编教师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6月15日,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7日17: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待审查和通过审查后均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6月28 日9:00-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909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

办理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5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执法协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静海县常住非农业户籍(不含蓝印户口),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

5.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 法律规定和岗位要求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均在静海人才信息网上进行。网址: 。

报名时间:2010年7月1日上午8:30—7月3日下午18:00。

(二)验证、缴费、领取面试准考证

2010年7月5日—7月6日。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本、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审核、验证、交费,领取面试准考证。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具备参加笔试的资格(面试不合格者全额退还报名费)。

面试时间: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2010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取办法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

体检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空额,根据需要,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军训和体能测试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的为期一周军事训练。军训后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依据笔试成绩再一次进行递补。

(三)考察

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本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四)公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军训、体能测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统一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用工形式和待遇

(一)用工形式

采取合同制用工形式,被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本人表现和单位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二)待遇

聘用人员按天津市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基本工资920元,并按有关规定负责缴纳五险、统一配备执法服装。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可在静海人才信息网查询。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静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5号。华图教育网信息显示:天津市静海区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定于2022年7月24日举行,具体考试地点位于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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