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指什么呢

混同指什么呢,第1张

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债因混同而消灭,系基于债的关系成立须有两个主体的观念,任何人不得对自己享有债权,同一人同时为债务人和债权人时,有悖于债的观念,故债的关系自应主体混同而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民法概念:指的是一种债消灭的方式(一)混同的概念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二)混同的成立

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因同归一个企业

(三)混同的效力

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因混同而绝对地消灭.债权的消灭,也使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权等归于消灭. 债权系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从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债权不消灭.例如债权为他人质权的标的,为了保护质权人的利益,不使债权因混同而消灭.票据债权在到期之前转让到债务人手中不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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