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人所说的“十恶不赦”中的十恶,到底是哪十恶?


“十恶不赦”中的十恶指的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恶不赦”第一次在古代文学中出现,是在《窦娥冤》中,冤枉窦娥“十恶不赦”,当斩,后来六月飞雪,窦娥冤死。

1、谋反的意思为心存异心,想要通过一些手段来推翻封建政权,推翻皇家统治。

2、谋叛也就是叛国,它的意思是背叛自己的国家,投降到别的国家,犯了这个罪的人,被人称为叛徒,历史上著名的人物就是秦桧。

3、恶逆的意思是不尊敬长辈,对自己的长辈任意打骂。

4、不道的意思是私自杀害三人以上以及肢解人体的行为。

5、大不敬的意思是说偷盗皇家用来祭祀的东西和皇帝的个人用品,简而言之,就是做出不尊重皇帝的行为和说不尊重皇帝的话语。

6、不孝的意思是说打骂父母,甚至不履行赡养义务,在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等长辈去世后不举行丧葬仪式,还在丧期的时候就开始嫁娶,任意作乐。

7、不睦的意思是打骂自己的配偶或者自己的长辈、值得自己尊重的人。

8、不义的意思是殴打或者杀死领导,在丈夫去世后不举哀还作乐改嫁和背叛自己的弟兄姐妹等行为。

9、内乱的意思是说和自己的祖父、父亲的侍妾有不正当关系的行为。

10、谋大逆的意思是把皇家的宗庙、陵寝、宫殿等重要建筑给毁坏。

“十恶”是中国封建社会十类重罪的总称,这些罪行被古代封建统治者认为是不被原谅的最重的罪,故称“十恶”。

“十恶不赦”一词是有渊源的。“十恶”指的是直接危及君主专制统治秩序以及严重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北齐律》提出了“重罪十条”。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隋朝《开皇律》正式确立“十恶”重罪严惩制度,并在唐朝沿袭。犯“十恶”的犯人,按律绝不赦免。

一、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二、谋大逆,指毁坏皇家的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

三、谋叛,指叛逃到敌对国家。

四、恶逆,指晚辈殴打杀害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

五、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者三人以上或肢解人的。

六、大不敬,指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七、不孝,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

八、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九、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十、内乱,指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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