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国并行制”是什么制度,“郡国并行制”延续了多久?

“郡国并行制”是什么制度,“郡国并行制”延续了多久?,第1张

“郡国并行制”是在地方上设立郡县的同时,并且对同姓或者异姓子弟分封王位,从而建立诸侯国。“郡国并行制”延续了两百多年,从西汉初期就开始实行。同时也继承了秦朝的郡县制,继而和分封制相结合,形成了“郡国并行制”。

在楚汉相争时期,汉高祖刘邦当时为了削弱分化项羽的阵营和势力,同时也为了壮大自身的力量,曾封韩信和英布为王,同时后来也因为异姓王不是刘邦嫡系的原因,最后也被诛杀。刘邦后来封自己的兄弟为同姓王,位高于列侯,而这些同姓王后来建立了自己的诸侯国,于是便有了诸侯割据一方的势力。

在文帝和景帝时期,为了削弱诸侯国的势力,当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文帝当时采纳了贾谊的建议,将当时的齐国分成了若干个小国,把淮南国分为了三个小国,以此来达到削弱势力的目的。

而景帝则是通过“削藩”,将诸侯国的封地缩小,从而导致诸侯王以“清君侧”为名的七国之乱,等到平定了七国之乱后,景帝又削减了诸侯国的权利,并且将诸侯王的治民权收回,使之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行政单位,这基本上解除了刘邦在实行这一政策时所带来的弊端,同时也令帝王没有了后顾之忧。后来到了汉武帝时期,因为推行了推恩令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这为后来国家的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郡国并行制”虽说导致了后来诸侯王的动乱,但是这一政策对于当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在诸侯王统治地方时期,地方的经济发展迅速,并且大大加强了各国政权发展本地经济的作用,推动了地方的经济,加强了地方的安全性,并且减少了社会动乱的现象。

郡国并行即某些地方使用郡县制

某些地方则用分封制(即为诸侯国)

因为之前一直是分封制

直到秦用了郡县制

但是后来秦亡了

所以秦之后的汉不知道该用哪种地方制度

所以就有了郡国二制

当然

我们都知道郡县制比分封制进步

但是汉朝的人不知道也不确定

所以当他们发现分封制不好的时候就有了推恩令

郡国并行制是汉朝的地方政治制度。汉朝建立后,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并没有全面推行郡县制,而是在京畿和部分非京畿地区实行郡县制,其余地区实行分封制。建国之初,汉高祖刘邦分封了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赵王张敖、韩王韩信、长沙王吴芮、南越王赵佗、燕王臧荼等一批异姓王。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异姓王被一一剪除,封地也被一一收回。与此同时,汉高祖刘邦又册封了一批同姓王以取代异姓王。刘邦曾举行过白马盟誓,约定“非刘氏者不得封王,非有功者不得封侯,若违此誓,天下共击之”。吕后称制时,吕后曾大封诸吕。吕后死后,白马盟誓成了刘襄起兵折诸吕之难的借口。异姓王铲除之后,藩王的势力不断坐大。文景之时,两人皇帝都打算削藩。贾谊曾向文帝上《治安策》,晁错曾向景帝上《削藩策》。景帝时,晁错主导的削藩引发了七国之乱。七国之乱平定后,中央政府开始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其后,汉武帝实行了推恩令,又颁布了《左官律》、《附益法》,并设立刺史监察郡国,极大地削弱了王国的势力。汉武帝设立十三州部,所委任的刺史以六条问事,监察郡国。东汉时,州逐渐演变为郡国之上的一级行政单位,王国势力被彻底压制。

郡国并行制的实行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决定的。在政治上,秦朝因在地方孤立无援而覆灭的教训迫使刘邦实行分封制,于是便形成了两种地方制度并存的局面。在经济上,由于秦末战争频繁,国家经济残破不堪,汉初中央政府财政紧张,无法为掌控全国提供充足的财力。因此,汉初中央政府无法对地方形成强有力的控制。在思想上,分封制的思想仍有影响力。秦朝统一不过十几年,大一统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因此,在当时人的头脑中分封制的思想仍很浓厚。

经过汉初几十年的发展,藩王的势力引起了皇帝的忌惮。从折诸吕之乱和七国之乱中可以看出,藩王势力已十分强大。而此时,经过汉初的休养生息,中央政府已有足够的能力控制地方。所以,削藩势在必行。郡国并行制所引发的是分封郡县之争,二者矛盾便是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矛盾。郡县众多,中央难以一一控制,但王国势力又为朝廷忌惮,便设立州部以监察地方。随着州部刺史在地方时间变长、次数变多、管理逐渐深入,便逐渐掌握了地方行政权,而且使得州一级单位逐渐在地方固定下来。这开启了中央派出机构地方化和监察机构行政化的历史潮流,也彻底压制了王国的势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pretty/2967579.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2-16
下一篇 2023-02-16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