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史和正史的区别

野史和正史的区别,第1张

一、性质不同

1、正史由官府主持编写,具有政府权威性。

2、野史指古代私家编撰的史书,与官修的史书不同的另一种史书,与“正史”相对而言。古代有“稗官野史”的说法,稗官者,采录民俗民情的小官也。

二、编写时间不同

1、正史通常由下一个朝代修订。

2、野史是当代所编,虽然显得粗鄙,但部分内容具有原始性、真实性。

三、考证不同

1、正史是指以纪传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为编撰体例的史书。正史可以考证,总体而言,正史是最可信的。

2、野史,没有人知道它是真是假,一般靠百姓流传下来,没有书可以考证。简单的讲,野史所说之事,是否真实在历史上发生,还待定,很有可能是杜撰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正史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野史

明代,议事时触怒了皇帝老子的文臣武将,常常被绳缚两腕从“会议室”拖到午门之外,接受“廷杖”。监刑官端坐午门西墀下,左锦衣卫使陪坐,军校百人执棍环立。施刑者每敲一杖即大喝一声,环立军校则应和一声。施刑者体力消耗可能不小,因而每打五棍就易一行刑人。杖而至死者,不乏其人;侥幸活下来的,实际上比死了还难受。

万历五年十月二十二,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翰林院编修吴中行、翰林院检讨沈用贤,各被杖了六十。杖毕,吴中行已经气绝;大胖子沈用贤经得住敲打,一息尚存。二人被拖至天安门前的长安左门外,用门板抬出京城。中书舍人秦柱找来医生,把沈用贤救活。但是,从他腿上取下数十块烂肉。沈用贤的夫人,把从丈夫腿上取下的一块巴掌大的烂肉,风干保存,留作子孙的“家训”。

刑部员外郎艾穆、刑部主事沈思孝,各被杖了八十,又加桎梏,监禁三天,再发配充军。

新科进士、刑部观政邹元标,被杖八十,落下终身残疾,步履维艰。四十多年后,在为熹宗朱由校“进讲”时,摔了一跤。朱由校同情邹元标,未追究他的“君前失仪”,还对他表示慰问。

皇家使用的刑杖,头圆而大,刻着寿字纹;尾端极有韧性。受刑的人,往往肌肉被打烂了,皮肤却无破绽。清代对刑杖加以“改进”,杖中灌铅,用以惩治“犯罪”的太监,十杖之内,少有生还。就这么一件“凶器”,却美其名曰“寿杖”。

施杖刑有很多讲究。监刑官不动声色,名堂全在脚上。监刑官双脚呈“外八字”摆放,暗示“手下留情”,施刑人把“寿杖”举得高高的,狠狠地砸下来,落在受刑人身上却是“轻轻的”,旁观者还啥也看不出来。监刑官双脚呈“内八字”,施刑人就往死里打;双脚“平行”,则示意:千万别打死,怎么着也得给留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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