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坐是什么意思

缘坐是什么意思,第1张

缘坐:犹连坐。因牵连而获罪。是指在中国古代法时代存在的,以家族本位、罪人以族的观念为基点,正犯本人和相关亲属连带受罚的一项特殊归责原则。

《北史·齐纪下·后主》:“诸家缘坐配流者,所在令还。” 宋 范仲淹 《唐狄梁公碑》:“会 越王 乱后,缘坐七百人,籍没者五千口。” 清 陆以湉 《冷庐杂识·除夕奏凯》:“於是胁从出卡,眷属得免缘坐。” 鲁迅 《且介亭杂文·买<小学大全>记》:“其家属一并加恩,免其

缘坐。”

中国古代容隐制度的渊源发展容隐制度的雏形最早可以上溯西周。“亲亲”、“尊尊”是西周贯穿于周礼中的两条基本原则,也是中国宗法制度的萌芽。

连坐起源甚早,夏、西周、春秋、战国时期都有连坐制度。商鞅变法时,立相坐之法。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宫、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刑罚体系较前朝有了很大的变化,刑罚的总的变化的特点是逐渐宽缓。“割裂肌肤,残害肢体”的刑罚手段逐渐减少,向新的封建制五刑过渡。

刑罚的变化与发展同特定的社会发展现状紧密相连。我国古代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或者同一阶段的不同时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各个层面发展不尽相同,所以,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会形成不同的特色。

扩展资料:

北朝西魏在大统十三年(公元547年)下诏禁止宫刑:“自今应宫刑者,直没官,勿刑。”北齐在天统五年(公元569年)也诏令废止宫刑:“应宫刑者普免为官口”。

规定了鞭刑与杖刑这一刑罚缘于北魏,并为北齐北周沿用。规定流刑为减死之刑。南北朝时期,把流刑作为死刑的一种宽待措施。如北周时规定流刑为五等,每等以五百里为差,以据都城二千五百里为第一等,至四千五百里为限,同时附加鞭刑。

缘坐范围有所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对妇女缘坐的变化上,总的趋势是缩小范围,但司法实践中却多有扩大。在整个南北朝时期缘坐的范围也有反复。《梁律》创从坐妇女免处死刑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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