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性质一般填什么?

房屋性质一般填什么?,第1张

房产性质又称房产的属性,通俗的讲法就是不同的房屋通过其性质进行分类。

房屋性质有许多种,常见的性质如下:

1、商品房:指的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2、房改房:即已购公有住房的改变,指的是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依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3、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权证书的房屋。

4、集资房:由国有企业和用人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不对外出售。

5、安居工程住房:指直接以成本价向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优先出售给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特殊的人群与家庭。

扩展资料

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拥有上述房屋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所有权人可以占有、管理、使用、处置所有的房屋,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予、继承,并且排除他人的权利。

仅就居住而言,房地产业中的产权与使用权的差异不大,因此在买房时,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承受能力选择购买带产权房,还是只买有使用权的房。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上,所有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国家的,这种所有权是不出让的。开发商建房的土地是向国家买的有期限的使用权,最长为70年。

根据其使用性质划分,房屋一般可划分为:1、住宅;2、工业类型用房,包括生产厂房,共用设施类房屋,以及用于交通和物流类房屋;3、教课文卫类用房,包括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卫生医疗机构和文化机构类房屋;4、商铺,主要用于商业经营类房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房屋所有权可依据不同标准作不同分类。依房屋所有权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公房、私房、外产房、中外合资房和其他性质的房屋所有权。\x0d\x0a\x0d\x0a(1)国有房屋所有权,即国家对国有房产享有的所有权。\x0d\x0a国有房产可分为直管公房(即由各级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房)和自管公房(即由全民所有制的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房)。\x0d\x0a\x0d\x0a(2)集体房屋所有权,即由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单位享有的房屋所有权。集体房产主要来自集体所有制单位购置、自筹资金建造或联合建造,以及少量受赠房屋。集体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房产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x0d\x0a\x0d\x0a(3)私有房屋所有权,即由公民个人、家庭、数人共有或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在我国,私有房屋所有权根据其权利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一班城镇私房(包括购买的商品房)所有权、自建(购)公助房所有权。\x0d\x0a\x0d\x0a(4)外产房屋所有权,即由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和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享有的房屋产权。\x0d\x0a\x0d\x0a(5)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即由中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在中国境内享有的房屋所有权。中外合资的房屋所有权产生于中外合资双方合资建造、购置房屋等法律事实。目前,外产房产和中外合资房产都作为专门的房产所有权登记注册。\x0d\x0a\x0d\x0a(6)其他性质的房产所有权,是指除上述五种房屋所有权以外的房屋所有权,如宗教团体等所享有的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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