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体系的特点是:
1、文化制度上的吸引和归依:朝贡体系所构建的东亚国际秩序长期稳定,既是中国强大实力的体现,又是周边国家主动融入该秩序和内化吸收当时先进的文化制度的结果。
2、强调松散脆弱的“中心-外围”权力结构模式:古代中国认为自己是“正统”,而周边国家或地区则被称为“蛮”、“夷”,形成一种“同统而不治”带有明显藩属关系的中心-外围权力结构模式。
3、经济上“厚往薄来”的互利平等性:朝贡体制既是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表示政治臣属关系的形式,又是两国官方贸易的形式,即通过两国朝廷之间的朝贡与回赠,交换两国的特产和物品,进行以物易物的贸易。
4、带有明显的联盟外交特征:朝贡国高度依赖中国, 或是抵御外来国家的侵略,或是制衡内部各派势力,带有鲜明的合纵连横的联盟外交特征。
5、朝贡国之间是外交地位的不平等性:朝贡国之间并不是整齐划一的平等关系,中原王朝一般会依据周边藩国的政治臣属关系来判定其国地位高下。
朝贡体系,是自公元前3世纪开始,直到19世纪末期,存在于东亚、东北亚、东南亚和中亚地区的,以中国中原帝国为主要核心的等级制网状政治秩序体系。
雍正皇帝认为:“凡臣服之邦皆隶版籍。”清末编纂的中小学校历史教科书中,周边的册封国家沦为欧美各国及日本的殖民地,或被纳入其版图的过程,并非作为世界史,而是作为“中国(本国)史”的一部分被描写的。
孙文等人认为,较之帝国主义的挟武力胁迫屈服、建立殖民地,宗藩关系不诉诸武力即可使对方诚服更显文明。有关中国在21世纪经济快速发展的讨论也是对这一观点的沿袭。
扩展资料:
作用影响
在朝贡体系影响下,东亚地区逐渐形成一个以汉字、儒家为核心的东亚文化圈。文化圈内,强调文化上的华夷之辨。日本江户时代即有所谓华夷变态之论,李氏朝鲜则甚以“中华”自居,视清朝为蛮夷。
越南阮朝也自视为“中国”,别人为“夷”,自称“中国之于外夷,治以不”、“先王经理天下,夏不杂夷,此诚杜渐防微之意也。红毛人狡而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可听其居留”。
这里“中国”和“夏”就是越南,不是清朝。越南并在印度支那半岛全力“改土归流”、“以夏变夷”,强迫柬埔寨国王接受汉姓和将夷名“柴棍”改名“嘉定”(今胡志明市)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朝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