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符合

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符合,第1张

申请低保的条件如下: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低保条件:1、在就业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的无业、失业、下岗人员,三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岗位的。2、吸毒、赌博且仍不悔改的。3、子女自费择校就读的。4、家庭住宅人均使用面积超出当地上年度人均使用面积3倍以上的(家庭人口不足3人的按3人计算)或二年内新装修住房。5、拥有并使用汽车、摩托车、空调等高档消费品的,饮用纯净水、矿泉水等家庭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6、电话月消费总额(包括月租)连续两个月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8%的。7、有高值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行为的。8、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9、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拒绝或者不配合最低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10、因未履行低保对象所承担的义务而被取消低保资格未满半年的。11、无法定赡养(抚、扶)养人的老年人、病残人员及孤儿,其财产赠与他人的,由财产受赠人负责赡(抚、扶)养。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法律分析】:(一)城市低保申请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二)农村低保申领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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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有承包土地(土地)并有劳动能力但不耕作的人。

3、家庭成员赌博、吸毒或从事高消费娱乐活动。

4、拥有非生活必需品的高档消费品的家庭,如汽车、奢侈配件、昂贵配件等。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6、以欺骗手段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五)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审批程序

1、适用。户主应当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地的镇、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步审查。收到申请后,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价,并进行初步审查的家庭状况声明对象,并公布初审结果村里3-5天,并指导他们填写“申请审批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连同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全部材料。

3、审计。乡人民政府在检查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成后,正式接受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了一个验证,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贴,第二个村民委员会发表的3-5天,不符合条件的乡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资格审批管理机关提交县级。

4、批准。县级民政部门接到报告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家庭核查,审查,依法审批,符合享受农村居民的好处,注意在村民委员会又发布了第三名单3天,对象没有反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接收存折,和享受农村居民待遇的待遇不符合书面通知申请人的。

扩展资料:

1997年下半年,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基本一致。这是一个关键时刻,只要稍加帮助就可以完全覆盖,如果没有外部动力,进展可能会缓慢。要在这一制度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中央政府应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的基本制度安排。近年来,随着各项配套政策的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改善民生、解忧解难、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但部分地区仍存在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工作保障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012年9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强调,确保基本生活困难的人们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政府责任,增加政府投资,加强部门协调,加强监督和问责制,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全部覆盖。

《意见》要求加快对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有效解决低收入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做好低保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

近年来,中国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专家警告说,中国应该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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