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送和抄送的区别:
1、机关不同。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它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抄送是给上级部门或平级协办部门,分送是将文件分发给下级部门;
2、本质不同,两个个格式项目,分别标示在正文、文尾两个部分。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都是受文机关,但主送机关是负责处理、执行公文的机关,而抄送机关只需要了解公文内容并不负责处理公文;
3、位置不同。主送单位一般位于公文标题下空一行左顶格,但主送单位过多会使公文首页无法显示正文时,则需将主送放于版记位置,即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抄送处于版记位置,位于主题词之下。
扩展资料
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是公务文书格式的重要内容。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它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要选准主送机关还要注意如下几点:
(一)是避免出现行文中的党政不分现象。行政机关与党委机关分属于不同的组织系统,自上而下各有各的隶属关系,各有各的职权范围。
(二)是仔细斟酌上行文的主送机关。
(三)是联合向下行文的主送机关基本上与发文机关一一对应。若干个同级部门联合向下行文,其主送机关通常应是与发文部门一一对应的下级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送机关
主送 是指公文主要受文单位、个人;
抄报 是指发文单位除了主送单位以外的发文单位,多为上级单位或不相隶属的级别较高单位;
抄送与抄报性质一样,是指发文单位除了主送单位以外的发文单位,多为平级单位、下级单位;
发 公文中多为用分送、分发等替代,多用于简报、通报、会议纪要类公文,受文单位并无主次之分。
扩展资料:
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无论从事专业工作,还是从事行政事务,都要学会通过公文来传达政令政策、处理公务,以保证协调各种关系,决定事务使工作正确地、高效地进行。
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此次修订于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1、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
3、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
4、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
公文除了文字文书之外,又有了电信文书(电报、电话记录)、声像文书(录音、录像)、图形文书(以图表为主,伴以简要文字说明)。
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使用,机关开始运用各种办公自动化工具,而且还利用计算机组成机关管理自动化系统。电子计算机集数据、文字、影像和音讯处理于一身,使办文进入一个快速、准确的崭新阶段,因而公文处理需要更高的技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