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舞弊有什么后果?

会计舞弊有什么后果?,第1张

会计舞弊是指行为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和有目的地故意违背真实性原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规章规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一般具有这几个方面的特征:行为的欺诈性,区别于会计错误行为的违法、违规性,区别于盈余管理行为的隐蔽性,行为人以种种伎俩掩盖其舞弊行为,使局外人难以发现行为的危害性,行为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通过各种手段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最终给他人、企业乃至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

会计舞弊的危害性

1、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有助于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

国家财政部门根据企业报送的会计报表,监督检查企业的财务管理情况税务部门通过阅读企业的会计资料,了解税收的执行情况等。而会计舞弊会导致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使统计上报给政府的相关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它将导致政府宏观调控失误,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如果依据虚假的会计信息制订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就会起到误导作用,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2、损害有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

在市场经济环境里,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股东和债权人,无论是现在或潜在的投资人和贷款人,为了做出合理的投资和信贷决策,必须拥有一定的信息,了解已投资或计划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企业向公开市场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是不真实的,投资者就会感觉上当受骗了。而如果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人感觉到公司在利用这些虚假的会计信息向他骗钱,他就不会向上市公司投资同样地,如果银行知道公司提供的报表是假的,他们就不会再融资给企业。因此,会计舞弊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是直接与市场经济规则严重背离的行为。它不但会严重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危害了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使社会公众对会计诚信基础产生怀疑,也会从根本上动摇了市场经济的信用基础,危害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

3、损害社会风气和职业道德规范

通过会计舞弊,有关当事人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盗窃、骗取或者采用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有款项和公有物品,也可以比较方便地将单位账簿中已作记录的财产或应作记录但未作记录的财产转作账外处理,以及将本单位财产以捐赠、低价转让、无偿租用等方式转出以获得个人利益。从而导致一些单位和个人谋求不正当利益,将会计职业道德置之脑后,滋生腐败导致堕落,败坏社会风气。

(一)会计信息不对称

产权分离导致了管理者和股东财务目标的不一致,从而会出现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对称的状态。股东的目标是使自己的利益实现最大化,而管理者作为理性经济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考虑的,管理者和股东目标的背离就导致了管理层会选择性地公布对自己有利的财务信息,这就为舞弊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动机。

(二)产权制度不明确

产权制度是经济制度的核心。有效的产权制度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减少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但在现实的经济运行过程中,产权制度模糊、不清晰是普遍现象,从而导致了管理责任虚置、管理效率低下,这为会计舞弊的产生提供了可能的外在环境。

(三)内部控制制度失效

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够起到监督管理层的作用,从而减少舞弊产生的机会,增加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在很多舞弊案例中,被审计单位虽然有健全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都被高层管理者藐视或逾越,以致未能发挥应有的功能。

(四)对经营者缺乏有效监督

经营管理者为了隐藏、转移一部分利润,或者为了粉饰自己不好的经营业绩,甚至掩盖经营过程中的严重失误或失职,完全可能通过自己的“权威”,强迫会计人员或与会计人员合谋,通过会计舞弊达到自己的目的。

(五)法律监管体制不健全

虽然我国很早就制定了《企业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且在实际中进行了执行,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并没有起到合理有效监督企业经营管理的作用,执法不依以及执法不严的现象经常出现。另外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不合理、监督不到位、社会监督缺乏有效性、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也是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更多会计问题进会计网问答>>】

会计舞弊是指行为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和有目的地故意违背真实性原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规章规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其危害如下:

1、以权谋私的保护伞

通过做假账,使某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得以蒙混过关,如人为调节收入,造成收入失真;虚列成本,造成成本失实;虚增、虚减利润,虚列投资收益,虚假负债等调节利润指标。由此助长了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等丑恶现象的发生,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危害。

2、导致税收和国家资产的大量流失

目前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是企业缴纳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很多企业账面盈亏不实,通过造假账、虚增支出、隐瞒利润等手段使账面亏损,逃避国家税收。

3、资产账实不符

如人为调节、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造成固定资产价值与实际不符;企业存货积压严重,变现能力较差,其账期价值低于市价,会计核算仍按历史成本计价,没有反映变现净值。

开办费,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等名不符实等,这些严重违反会计原则的行为,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危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误导投资者与债权人,破坏投资环境等不良后果。

扩展资料:

1、扩大销售核算范围虚增收入。

主要手段包括:销售回购、销售租回等业务确认为收入;将委托加工业务的加工发出以及收回,通过对开发票方式分别确认为销售以及购买业务;将非营业收入虚构为营业收入。

2、提前确认收入或记录有问题的收入

主要包括:在尚未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就确认收入;对发出商品以及委托代销等业务提前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将向附属机构出售产品确认为收入;在客户对该项销售有终止、取消或递延的选择权时过早确认收入。

3、利用财务报表合并技术虚增收入

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我国会计准则,均以拥有实质控制权作为纳人合并范围的标准。这样,一方面,对相关公司是否拥有“实质控制权”必须依赖财会人员的专业判断。

另一方面,管理当局可以通过拉长控制链条、构建复杂的公司体系等手段,进一步“拓宽”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这些会计选择的灰色地带无疑给企业管理层实施财务舞弊创造了条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舞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信息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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