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公交车在三桥失事(七、七事件)哪一年

柳州市公交车在三桥失事(七、七事件)哪一年,第1张

柳州市公交车七七事件发生在2000年7月7日,广西柳州市壶东大桥发生的一起公交车坠入柳江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车内司乘人员79人全部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

2000年7月20日,造成79人死亡的柳州特大交通事故原因查明,主要是由于道路养护工违章作业而造成。据介绍,这起事故发生后柳州公安、交警等部门会同事故处理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调查和取证,并对事故车辆和有关物证进行检验鉴定。

据事故调查组称,当事人潘天明在对柳州壶东大桥实施养护时,遇雷雨而停工,他违反作业规程,没有将隔离水泥墩全部移走,而是部分遗留在桥面机动车道上便离去,导致出事公交车碰撞水泥隔离墩后坠入江中。潘天明的行为是造成这起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公交司机周梅华在桥面路灯熄灭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发现水泥隔离墩,因而未能及时采取措施,没有确保安全通行,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其行为是造成这起特大交通事故的原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潘天明应对此次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周梅华负次要责任。

扩展资料: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于志华、郝志臻、李树华身为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严重背离对施工安全负有管理、检查、督促的特定职责,违章组织施工和使用民工,对施工人员经常不“坚守岗位”不掌握,安全教育不落实;

被告人吴峥、罗茂良、潘艳阳等分别身为施工员、机务安全员、民工小组长,不认真履行直接管理检查施工现场等职责,不坚守岗位、不按制度检查和对民工进行安全教育;被告人潘天明、彭昌恒、刘和平对摆置在桥面的水泥墩应拆除而未拆除,违反了“工完清场”的生产制度和施工惯例,使水泥墩成为交通障碍。

公诉人认为,以上被告人违背职责、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在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其行为的共同作用主要地、直接地导致了公共大客车坠江。他们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7·7广西柳州壶东大桥特大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东方网-柳州"七·七"特大交通事故责任人受审

  刚刚过去的2021年7月7日,正好是七七事变84周年。此时回答这位朋友的提问是很有意义的,借此回顾过去,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展望未来!

七七事变基本情况

  七七事变就是指日本侵略者在北京卢沟桥以失踪一名士兵要进入宛平县城搜查,但遭到拒绝为由,向宛平县城和卢沟桥中国守军发动进攻的事件,也称卢沟桥事变。

  1937年7月7日夜,卢沟桥的日本驻军在未通知中国地方当局的情况下,径自在中国驻军阵地附近举行所谓的军事演习,并诡称有一名日军士兵失踪,要求进入北平西南的宛平县城(今卢沟桥镇)搜查,中国守军拒绝了这一无理要求。日军竟开始攻击中国驻军,炮轰宛平县城。中国驻军第29军37师219团奋起还击,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日军在中国守军英勇无畏的打击下,丢下了100多具尸体狼狈滚出永定河东岸。

  七七事变是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开始,也标志着中国全民族抗日战争的开始,也就是从此开始,中国革命进入了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1931年9月18日至1945年8月15日,中国人民进行了一场抵抗日本侵略并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史称抗日战争,也称十四年抗战。全民族抗战从七七事变开始,坚持了八年,所谓八年抗战,就是指八年全民族抗日战争。

七七事变发生背景  

  日本帝国主义是为了独占中国,把中国变成它的殖民地,而发动了蓄谋已久的全面侵华战争。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中,日本侵略者轻而易举地侵吞了我国的东北三省。“九一八”事变后,进一步扩大对中国的侵略,又通过1933年马踏热河、脚登长城口,换来了华北大平原的主权。1935年11月上旬.他们策动汉奸进行所谓华北五省“自治”运动,企图使河北、山西、山东、察哈尔、绥远5省独立。日本策动华北五省“自治”的直接目的就是为全面侵华战争作准备,妄图把华北变成第二个伪满洲国。为了进一步挑起全面侵华战争,他们陆续运兵入关。到1936年,日军已将华北的兵力增至14个师团,计20万人。

  位于平汉铁路上的卢沟桥,是北平通往内地的唯一门户,其战略地位尤为重要。日军也意识到攻占卢沟桥的战略意义,便从1937年6月开始,驻丰台的日军连续多次举行了具有针对性和挑衅性的军事演习。至“七七事变”前夕,日军已对北平形成了三面包围的态势。东面,有日军扶植的冀东伪政权和所属的伪军部队;北面,有日军炮制的以德王为首的伪蒙自治政府;东南面,日军强占了战略要地丰台。这样一来,只有北平西南方向的卢沟桥尚在中国军队的控制之中。卢沟桥是北平保持对外联络的唯一通道,成了中日双方的必争之地。日军把卢沟桥作为首攻目标,绝不是针对偶发事件的临时决定,而是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一个蓄谋已久的战略步骤。

七七事变主要经过

  在“七七”事变前,日军便多次在卢沟桥地区举行以中国守军为假想敌的演习,不断进行挑衅,借以制造事端,以期挑起战争。

  1937年7月7日上午,日军来到卢沟桥以北地区演习。下午,日军由驻守丰台的河边旅清水节郎率领,从兵营出发开到卢沟桥西北龙王庙附近,举行夜间演习。

  晚7时30分,暮色降临,清水下令开始夜间演习。日军部分军官和假想敌旋即到东面活动。待天完全黑下来以后,近600人的部队便向假想敌所在的东方移动。这时,天上没有月亮,夜色中的宛平城若隐若现。城内城外,剑拔弩张,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在这漆黑的夜里,日军将蓄谋已久的侵略计划一步步付诸实施了。10点半左右,我二十九军驻宛平守军突然听到城东北日军演习位置响起一阵枪声。在寂静的夜幕下,枪声是那么刺耳,引起宛平守军的密切注意。

  少顷,几名日军来到宛平城下,声称丢失一名士兵,要求进城搜查,遭到守城官兵拒绝。清水节郎派人去丰台向一木清直报告,要求派兵支援。一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顶头上司牟田口廉报告,牟田即令一木率部开往卢沟桥驰援。

  如“九一八”事变一样,“七七”事变也是日本人自导自演。事后,日本人曾称“第一枪”是“共产党学生”放的,这自然是胡说八道,至于所谓“士兵失踪”的事情,也很离谱。

  那位“失踪”的士兵名叫村菊次郎,是一名二等兵,因解手离队,不久就归了队。清水节郎知道后,故意不报告。战后有人问他当时为何不报告,清水支支吾吾,说:“这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故,是我的失策,现在记不清楚了。”

  7月8日凌晨2时,一木清直得知村菊归队的消息,却认为:“我不知道中国方面会怎样宣传呢?”所以没有停止军事行动。不过,此后日军却把挑衅的借口由“士兵失踪”偷偷地换成了“非法射击”,甚至干脆否认曾向中国方面提出过搜寻“失踪士兵”的事情。

  1937年7月7日夜,日军要进城搜查,并声称“要以武力保卫前进”,遭到北平当局的严词拒绝。

  经过协商,双方派出代表前往宛平城调查。当双方代表正在城内会商调查之际,日军向城内开枪、开炮。我一一〇旅旅长何基沣、一二九团团长吉星文(抗日民族英雄吉鸿昌之侄)亲赴前线指挥作战。将士们忍无可忍,置蒋介石“未奉命令不得还击”的指令于不顾,纷纷要求还击,并表示愿以卢沟桥作坟墓,誓与日军决一死战。吉星文团长命令部下英勇还击,遂打响了全国抗日战争的第一枪,并于8日晚9时夺回了卢沟桥。

  卢沟桥事变后的第二天,中共中央为日军进攻卢沟桥向全国通电,指出:平津危急!华北危急!中华民族危急!只有全民族实行抗战,才是我们的出路!我们的口号是:武装保卫平津!保卫华北!不让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中国寸土!为保卫国土流最后一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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