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集合间的基本关系,第1张

集合间的基本关系有:

1、子集是一个数学概念:如果集合A的任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那么集合A称为集合B的子集。符号语言:若_a∈A,均有a∈B,则A_B。

2、如果集合A_B,存在元素x∈B,且元素x不属于集合A,我们称集合A与集合B有真包含关系,集合A是集合B的真子集(propersubset)。记作A_B(或B_A),读作“A真包含于B”(或“B真包含A”)。

3、如果两个集合S和T的元素完全相同,则称S与T两个集合相等,记为S=T。

集合间的关系有“包含”关系——子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空集、真子集等。

子集

如果集合A的任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那么集合A称为集合B的子集。

符号语言:若任意a∈A,均有a∈B,则A⊆B或B⊇A。

真子集

如果集合A⊆B,存在元素x∈B,且元素x不属于集合A,我们称集合A与集合B有真包含关系,集合A是集合B的真子集。记作A⊊B(或B⊋A)。

非空真子集

如果集合A⊊B,且集合A≠∅,集合A是集合B的非空真子集。

全集

如果一个集合含有我们所研究问题中涉及的所有元素,那么就称这个集合为全集(通常也把给定的集合称为全集),通常记作U。

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举法

列举法就是将集合的元素逐一列举出来的方式。例如,光学中的三原色可以用集合{红,绿,蓝}表示;由四个字母a,b,c,d组成的集合A可用A={a,b,c,d}表示,如此等等。列举法还包括尽管集合的元素无法一一列举,但可以将它们的变化规律表示出来的情况。

2、描述法

描述法的形式为{代表元素|满足的性质}。设集合S是由具有某种性质P的元素全体所构成的,则可以采用描述集合中元素公共属性的方法来表示集合:S={x|P(x)}。

数学上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关系有八种:

1、A∩B     B 交 A

2、 A∪B      B 并 A

3、 A∩Φ      A交  空集 Φ

4、A∪Φ      A 并  N  空集 Φ

5、N∩Z      N 交 Z,N: 全体非负整数的集合通常简称非负整数集Z: 全体整数的集合通常称作整数集

6、N∪Z      N 并 Z

7、 Q∩R      Q 交 R, Q:全体有理数的集合通常简称有理数集R: 全体实数的集合通常简称实数集8.

8、Q∪R       Q 并 R

扩展资料:

1、关于集合的元素的特征

(1)确定性:给定一个集合,那么任何一个元素在或不在这个集合中就确定了;    

(2)互异性:一个集合中的元素是互不相同的,即集合中的元素是不重复出现的;

(3)无序性:即集合中的元素无顺序,可以任意排列、调换。

2、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1)若a是集合A中的元素,则称a属于集合A;

(2)若a不是集合A的元素,则称a不属于集合A。

3、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 并用花括号括起来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列举法;

(2)描述法:用集合所含元素的共同特征表示集合的方法,称为描述法;

(3)文氏(Venn)图法:画一条封闭的曲线,用它的内部来表示一个集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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