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主选举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基础。
2、 村是最基层的一级自治组织,村干部是服务于民的最基层干部。村级组织是否健全,村级干部是否得力,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速度的快慢,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康。
3、 因此,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积极推广“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选举形式,由党员、群众代表推荐候选人。然后由全体党员或全体选民直接差额选举产生;
4、 大力推广不确定候选人的“海选”方式,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党支部和村委会不再以组织的名义参与提名),按提名票多少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在正式选举阶段再由选民直接秘密投票产生村委会成员;让那些在群众中威信高、执政能力强的村民脱颖而出,为依法治村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
关于村民自治的基础是什么内容的介绍就到这了。
民主选举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基础。
村是最基层的一级自治组织,村干部是服务于民的最基层干部。村级组织是否健全,村级干部是否得力,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速度的快慢,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康。
因此,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积极推广“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选举形式,由党员、群众代表推荐候选人。然后由全体党员或全体选民直接差额选举产生;
大力推广不确定候选人的“海选”方式,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党支部和村委会不再以组织的名义参与提名),按提名票多少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在正式选举阶段再由选民直接秘密投票产生村委会成员;让那些在群众中威信高、执政能力强的村民脱颖而出,为依法治村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
扩展资料:
完善村民自治,必须落实村民“决策权”,实现村策村民定。
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重点。合理的治理模式,要求各方权力划分清楚,边界明确,分权以实现相互制约和合作。
探索推行“党支部领导、村代会做主、村委会办事”模式,对传统农村组织架构及其职能设置、运作方式的整合改良,扩大村民决策权,实现党的意图和主张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具体统一。
调整村治结构,改变过去由党支部或“两委”“行政合一”为民做主的体制框架,明确村民会议及其代表会议在村和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以保障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完善村民自治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