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作日也就是一天。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工作日也称劳动日,是指在一昼夜内职工进行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工作日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
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对工时制度作了修改,规定为:“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因此,从1995年5月1日起,中国普遍实行每周工作5日(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的工时制度。
扩展资料:
我国实行缩短工作日有如下几种:
1、体力劳动等工作的职工。近年来,纺织业实行“四班三运转”的工时办法,化工业每天缩短为6或7小时,煤矿井下实行四班6小时工时制,建筑、冶炼、地质勘探、森林采伐,装卸搬运等均为繁重体力劳动,依本行业特点都实行不同程度的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
2、夜班工作时间减少1小时。夜班工作一般指是实行三班制的企业、单位,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的时间。夜班工作改变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负荷,工作起来比较辛苦,为此规定从事夜班工作的时间比白班减少1小时,发给夜班津贴。
3、女职工哺乳时间减少1小时。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哺乳两次。一般规定,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合计1小时算在工作时间之内。
4、 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也实行少于8小时工作日,为保障其健康成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作日
工作日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所以一个工作日泛指一天。我国普遍实行每周周一到周五为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为8小时的工时制度。
工作日通常分为四种,即标准工作日,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延长工作日和无定时工作日。
标准工作日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所实行的工作日。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是指在严重有害健康和劳动条件恶劣以及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的条件下,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日。延长工作日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的时数的工作日。无定时工作日是指每天没有固定工作时数的工作日。
按照国家规定,一般每一周的法定工作日为:5天(原则上:自每周一至周五,周六和周日为工休日——完全适用国有机关和事业单位)(企业除外:企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全年的法定工休日为:104天(12个月所有的周六和周日);全年的法定节假日为:11天(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