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科级副职是指公务员级别。主要职务是乡(镇)党委、人大、政协的副职。该职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乡级代表包括当地市(区)党委、人大、政府和CPPCC下属部门的代表和民主党派的代表,县市党委、人大、政府和CPPCC下属部门的代表,法院、检察院下属部门的负责人,民主党派的代表,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CPPCC的代表以及法院、检察院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