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没有破的案

至今没有破的案,第1张

南大碎尸案,不仅能破,我甚至觉得差点被当场抓住!他在NTU校园附近的三个弃尸地点肯定是临时安排的,而不是很多人猜测的那样。为了激怒警察,他在NTU附近抛尸,因为他原本打算沿着第一条抛尸路线抛尸袋,他在NTU天津段遇到了警察设置控制,他在慌乱中这样做了。

最早(19日上午)的地点是在大建设银巷13号和华侨路工地的垃圾桶里发现的,分别用两个黑色垃圾袋包着。在大建银巷13号垃圾桶内发现重0.7kg的肉块和三根手指;在华侨工地发现的是肉,重0.8公斤。14年,一位作者毛小苗在分析这个案例时,把这个倾倒场归类为“一个倾倒场”:

但随后,19日晚,警方出动警犬搜索,30分钟内在小粉桥附近的居民区发现了密集的抛尸点。具体地点为小粉桥4个小区门口的垃圾桶,分别是:①上海旅行包内装有肉块和内脏,共重5.0公斤;②桂林山水旅行包内含完整的肠组织和肉块,共重6.5kg③黑色塑料袋装肉0.6kg④黑色塑料袋装肉0.6kg。

虽然是装在四个袋子里,分别丢在四个不同的小区门口,但是四个地点距离很近,而且是在【30分钟】内找到的,很明显是同时丢的。

同时,虽然这个场地离第二个倾倒场(也就是南大附近)很近,离达马斯印相和华侨路的工地很远,但我认为也应该属于第一个倾倒场,应该归为“一个倾倒场”。因为第一次抛尸必须在晚上,他不可能在回住处拿11.5公斤的尸块扔出去之前,把锏银和华侨路都扔了。第一,太麻烦;二是之前没扔过,没被发现。这时候一次性带多少都是“绝对安全”的。所以凶手第一次出门抛尸就处理了0.7+0.8+1.2+6.5+5.0公斤的尸块。

虽然发现的尸块顺序是①大马色银巷→ ②华侨路工地→ ③小粉桥附近的垃圾桶,但抛尸顺序应该是①小粉桥→ ②华侨路工地→ ③大马色银巷。

因为一般情况下,人们出门扔东西,总要先扔重的再扔轻的吧?近1.5公里的路线沿途有四袋东西要丢弃。只有傻瓜才会先扔最轻的,对吧?(18、19号南京下大雪,连骑车都麻烦)?与此同时,大建银巷正往南开向汉中路。96年的时候是南京最繁华的区域(当然现在也是)。带着几十斤重的包好几次穿过这个区域,太显眼了。第三晚不可能是从达马斯印相出发到汉中路中段(也就是现金轮大厦、联通、达马斯印相小区一带),因为没有人会在第一现场附近抛尸。

所以第一个抛尸序列只能从【小粉桥西北或东北某方向】出发,步行到小粉桥抛尸最重的四袋(12.7kg),然后向南到华侨路工地抛尸第二袋0.8kg肉,再继续向南到大马色银巷抛尸最后一代0.7kg肉的“终点”,然后返回家中。(从华侨工地到Damace Silver巷,可以不走右豆菜巷,走直接穿过中间居民区的小路)

第二次抛尸,发现时间(19日晚或20日晚)如下:①南大医院汉口路小门口旁的塑料袋破了,里面的肉重0.8kg②天津路闸的计算机中心现在在起火大楼后面的树林里,重量不详;③南大天津路学校门口路边的一个公交站附近,牛仔蓝背包内的人体骨骼重7.5kg④南大体育场旁主席台旁的树洞里,塑料袋装的肉块重0.6kg..

(发现时间不代表弃尸顺序)

第二次抛尸现场很多人认为凶手是在挑衅警察,但更有可能的是凶手原本打算按照第一次抛尸的路线继续抛尸,因为他肯定觉得警察不会这么快找到尸体。毕竟第一次倾倒的都是肉和内脏,就算找到了,一般人也不太可能马上认出来是人体组织。只是因为事发突然临时改变了计划,大概是因为去了南大天津路附近的学校门口,看到了正在努力安排的警察。

这个时候,警察一定是从Damace Silver Lane往北查。重点应该是在小粉桥到天津的直线上,但凶手还是想从北向南扔下去,这次更能证明从北向南的路线。因为最重最明显的7.5kg人体骨骼看到警察,就算没看到,也一定会先处理掉。这个包太危险了,所以这次抛尸的路线应该是:

从NTU西北或东北方向走到天津路学校门口,到达时发现前方不远处有警察在调查,于是为了躲避警察的追查,只好把最明显最重的7.5kg骷髅包留在公交车站,然后带着剩余的总共不超过3kg的尸块进了NTU天津路的大门, 向西到现在的消防大楼,再投下不明重量的尸块,然后继续向西到体育场投下第三袋尸块,最后从NTU汉口路大门出去到NTU医院汉口路大门。

凶手大概是在天津路占道停车场到鼓楼公园停车场的130米路上,发现警察在他前面。在南大差点让他溜出天津门…

因为被警方发现得太早,凶手只能提前扔掉剩下的尸块,也就是水冈聪的头和衣服以及一些肉块。

为什么凶手看到前面有警察调查,不直接把所有的尸体都扔在天津面麻路边的公交车站,还要带着三个袋子冒险进NTU校区扔?我猜测其中一个原因是凶手习惯“多点抛尸”的共同特征,正如耿连海教授在《杀人碎尸案地理画像的侦查规律》一文中所描述的那样;第二,为了误导警方的调查方向,我想让警方把重点放在警察的南校区,以便为他拍摄剩下的身体部位争取时间。2008年,凤凰卫视采访当年正在调查此案的一位刑警时,也说他们当时确实是以南大校园为中心展开调查的……哪怕只是半天,也给凶手买了半天时间,足够他第三次扔掉了。

而且,第二次弃尸后,应该立即进行第三次弃尸。袋子不够,又来不及买,所以水佐岗的人头是用床单包着的,这次也是打算扔在那里。

至于第一次作案现场,就算第一次抛尸顺序不对,你说凶手就是喜欢先弃光尸体,然后背上重点走几公里。然后第二次,他必须先扔骨架,再扔小块。发现前面有警察调查你还敢背着骷髅走路?我看各大论坛的作者推理都是由南向北扔,都认为最重最容易找到的尸块最后扔……这逻辑我简直无法理解!这么大的东西,7.5斤,15斤?你以为即使从几十米外被人看到,对你产生怀疑,你也能跑吗?

另外,我们发现①、②甚至③的抛尸地点都很近很密,只能说明凶手当时很着急抛尸,多拿一个袋子更危险。最后一个包,只有0.8kg,冬天,可以裹羽绒服。走了很久,发现在南大医院汉口路门口卖之前没有什么隐蔽的地方。

所以第二次的顺序一定是从北到南,而第一次结合先扔重的东西再扔轻的东西的“正常逻辑”,凶手抛尸的两条路线一定是从北到南,所以真正的第一案发现场一定是在南大的西北或者东北。这个头骨是在中国西北部的水佐岗发现的。虽然有“埋”的痕迹,但我猜他不会那么大胆,扔到第一现场附近。大概离水佐岗很远,也就是南大东北的玄武湖西南:

这个地方与两个凶手A、C的【计划】抛尸地点呈“等边三角形”,如果不是B点的“突发状况”,A点和C点也是最符合“远抛近埋”抛尸规律的。这两个区域确实有几个居民区,我看到很多都建了很久了。

为什么不扔到玄武湖?因为是死水,而且1996年玄武湖还不是开放公园,2010年10月1日才免费对公众开放。那时候在玄武湖携带这么多东西不会引起怀疑吗?一旦事件发生,警察可以立即通过公园工作人员做出凶手的基本画像…

另一个区域是河海大学和南京艺术学院之间,也就是A点和c点那边的区域,但是这个地方靠近秦淮河。如果他住在这里,为什么不离开秦淮河?那里不是死水,掉了也不知道去哪。比丢在闹市区安全多了,凶手没必要这么大费周章,所以我觉得只能是玄武湖西南角的两个小区。

不过我相信,随着刑侦技术的飞速发展,这个案子迟早会破的,只要凶手没死。那么所有的谜题都会有答案。

补充一下:凶手的交通工具?如果第二个抛尸序列的推理是正确的,凶手是不是骑了一辆车?如果我骑自行车能进NTU吗?据我所知,是,一直都是。所以第二次抛尸后沿原路返回住处很有可能太危险。于是,丢弃最后一个包(南一大门口的包)后,沿汉口路右转,经过(现)青岛路(受害者最后失踪点)→顾涛新村→汉口西路→宁海路→牯岭路→西康路→水佐岗,确定最后一批丢弃后再返回。即第三个倾倒场虽然是事先设计好的,但却是“临时设计”。于是我就急了,一下子就被发现了。因为路程大概需要3公里16分钟(以现在的路况来看),那年他大概走了半个小时。必须有交通工具,不能是顺风车!很多人猜测是坐公交,但是坐公交你可以看到太多带着这么显眼的包的人了。所以我排除了所有倾倒活动中的步行和搭便车。但它是三轮车吗?自行车?还是摩托车?我不知道...

抛尸和“踩点”的所有路线似乎都远离第一疑似犯罪现场,以此来保护?据估计,第二次和第三次抛尸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8小时。

据说NTU的那堆东西真的成功拖延了搜寻时间。要不是20号在南大附近发现这堆东西(公交站的骨架和南大医院门口特别显眼,他们也不隐瞒),估计那天调查范围就扩大了!

所以凶手真的很有想法,看似大胆的弃南大之举其实属于“急中生智”?

如果推测的第一现场是对的,那么第三个抛尸地点也是一种“转移视线”的手法。当年水佐岗一被发现,警方就在这附近部署,只能重点调查南大和水佐岗,没有线索后才扩大范围。但此时,即使找到了两个疑似地点,警力也不足。②时间足够他清理第一现场。所以错过了发现时间。(这不是JF的错。只能这样查。不彻底查清楚这两点就不能去别的地方吧?我们只是从后见之明的角度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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