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步步惊心!

租房——步步惊心!,第1张

这是我的亲身经历,不指望有什么好结果,但希望能让人们少受这种待遇。......

我是一名毕业不到两年的学生。在北京找了份工作,于是开始租房。在曾经租住的小区对面找了一家房屋中介,是XX房产。他们有一个名为“XXXX”的品牌服务。在置业顾问的介绍下,我们去看了房子。房子是主卧,配有专门管理房子的管家(即中介安排的管理日常杂务的工作人员,如设备维护、账单出示、日常业务咨询等。).服务费(即中介费)高于其他中介。虽然不怎么样,但对于我这样一个普通人来说,已经很满足了。沟通很顺利,我马上打电话要定金。几天后,我签了合同,搬进了“新房子”(2013年2月)。新的生活开始了,本以为可以开始美好的一天,但是问题接踵而至。

并没有持续多久。三个月前(2013年7月),突然接到XX房产工作人员的电话,说房子主要是卖这套房子。他们负责这栋房子的销售,会带人来看房。出于礼貌,我没有过多考虑就允许了。之后他们不断带人来看房,我还要帮他们接待看房人,打乱了他们正常的工作生活。我觉得不对,就问他们。他们说负责我房子的管家辞职了,现在他们负责房子。我们的管家辞职了,为什么楼盘的客服不通知我们?我打电话给该楼盘客服,客服说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我也直接给业主打了电话,业主说她根本没让别人卖她的房子,也根本不想卖她的房子。是XX房产的老板私自决定卖房子的。于是我又打电话给房产客服,投诉这件事。就是在这个投诉电话里,我知道了新管家是谁。那时候我就想,我租的房子很多事情都得找个管家来做。房地产公司换了管家不告诉我意味着什么?租房协议里写的服务能允许他们随意欺骗吗?之后卖房人再也没来过,新管家几天后不知去向。我们家又一次处于无人管家的状态。我很想问,合同上写的服务项目可以随意践踏吗??

然后就是房租发票。租房前,置业顾问XXX承诺房子可以办理租房发票。租客只需要按要求把税点交给中介(XX房产),管家会帮我们办理地税发票。每次交房租都需要地税发票,工作单位会办理公积金提取,以便以后交房租。即将毕业的学生在北京的生活很艰难。这笔公积金是救命钱,至少保证我不会“无家可归”。听到置业顾问说可以开租房发票,我就放心租下了这套房子。第一次真的很好。第一个管家很负责,给了我一张租房发票。单位帮我拿了公积金,我顺利交了下期房租。但是上个月(2013年9月)听说有了新管家。我欢天喜地的去见了新管家,搞定了租房发票。果然遇到了新管家,马上去了该楼盘的门店(也就是我租房子签协议的门店),用那里的pos机缴纳了规定的税点。当时他还说要帮我。但是过了两个星期,我给他打电话,问他情况。他甚至告诉我,我租的房子是“公房”,根本开不了地税发票。我问他为什么,他却以初来乍到为由,用“我帮不了你”、“我不知道”、“我替你问问”来回答我所有的问题。我知道他是新来的,太让他难堪我也不好意思。再说具体规则是XX地产定的,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于是我和他协商,先把我交的税点还给我,才能找到说法。在退税点,需要提交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复印件。他那天不在店里。我把材料准备好,交给店前台,让她回来后交给管家XX。然而,这犹如晴天霹雳。一个星期后,管家打电话来,说根本没有收到我给他的材料。别人也说她没见过他们!这么大一张纸,亲手交给工作人员,居然说没见过!我还能怎么想?!最后用手机摄像头拍了一张身份证和银行卡的照片发给了管家。这是提交材料。过了几天,什么都没发生。我打电话给客服,客服居然说要提交收款收据,否则钱找不到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了当天的支付记录,将日期、金额、对应卡号等相关信息提交给客服。又过了一个星期他们才通知我找到了账户,又过了十天才把钱还给我...我想问一下,诚信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在这里体现了多少?我们这些弱势客户,还是上帝,整体不如我们的孙辈!……

和气体弯曲。刚入住的时候做饭用高价气,就给业主打电话问能不能借她的气书。经询问得知,燃气书一直都是租客可以拿的,根本没必要向她借。而且之前租客退房的时候楼盘的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没有检查设备,导致气本丢失。于是打电话给客服反映这个情况。工作人员态度很好,说会帮我解决。就这样,四个月过去了!我得出的结论是,根本不提供气书!我想说,如果不提供气书,为什么不早说?非要被骗加一些房租,签了你霸王条款的协议,才告诉我什么都不要给?同样的情况,在租房前,我们介绍了基本的服务情况。置业顾问和客服都说是为了10 MB带宽的网络。住进去之后才知道是4 MB,按照不给更换的事实,6个月过去了。前几天(2013年10月9日)我们居然说“我们的规定是四口之下是2 MB,四口之下是4 MB,根本没有10 MB这回事”!

这部喜剧最好看的地方是,当我拿到租赁合同并观看它时,它真的很好。这看起来很尊重顾客,但我不知道这是如履薄冰。租房有五个方面:业主、中介、客服、管家、租客。租房者和中介的作用占主导地位已成定局。之后客服、管家、租客斗智斗勇,关键内容根本不会写进合同。我们支付了更高的服务费,本来是因为合同中承诺的设备的提供、维修、更换、条款、清洁服务、票据处理服务,但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首先,所有需要维修的设备费用从服务费中扣除,而设备更换费用直接从管家的工资和奖金中扣除。在合同签订前他们根本不告诉这些,这就成了机会。为什么说是运气?试想一下,如果我遇到一个无私尽责的管家,那就什么都不是了,我会觉得很尴尬。但是如果我遇到一个稍微小心眼自私的管家,哪怕我换一个灯泡,也会被管家和客服都讨厌!结果你有事求他,他就以各种借口不履行义务。然而,有几个无私而尽职尽责的管家...

其次,在签订租房合同之前,双方没有足够的时间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租客遇到问题,我们不知道哪些问题找客服,哪些问题找管家。所以我遇到问题,就是哪个方便找,所以遇到问题。说得好听点,要么得罪客服,要么得罪管家。而且之前客服和管家有天然的对立,导致客服和管家。客服自然什么都不是。人家可以说“我只是帮你把问题记录下来,反映给有关部门”就把责任完全推了,要么不理租客拖后腿,要么就用实力惩罚管家;管家可以说,“这个规则是这样的...我也不能这么做...这个我也不知道...你怎么不去问客服?”他把责任完全推了出去,要么无视租客的爱,躲起来,要么痛骂客服骂人(亲耳听到的,亲眼看到的);而租客又是弱者,只能忍气吞声...

最重要的是,中介抓住了一个强有力的盈利手段。租房的人都知道,很多服务是不会写在合同里的,有置业顾问的口头承诺,也有同住一室的住户传承下来的。而这是中介最聪明的地方。房屋中介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如果有置业顾问、客服或管家对租客做出任何承诺,同样可以解决。就是如果这个人已经不在房地产公司工作了,他们会象征性的问一句“你知道他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吗?我们会在调查核实后给你答复。”你提供了,他们假装检查。这个人已经离职了,他们说:“对此我很抱歉。”如果这个人还在房地产公司上班,他们会对租客说:“谁给你做的承诺?请提供书面或视频资料作为证据,我们将在调查核实后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如果你提供证据,他们会立刻辞退这个人,并设定辞退时间,然后告诉你:“对不起,这个人因为违反公司规定,已经被勒令离职。给您带来的麻烦,我们深表歉意……”总之,即使您提供证据,也没有用。你有证据,他有一百个理由搪塞你。

请问,在这样的经营理念和手段下,消费者的权益在哪里?我不否认有些租客不讲诚信,但租客是个体,是弱者,受租房行为和权利义务的限制,根本做不了什么。另一方面,房屋中介在房主和房客之间很圆滑。他们以各种借口,肆意侵犯消费者权益,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我想问,真相是什么?谁能站出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以亲身经历告诉大家,租房时要警惕这类奸商,坚决与不法行为斗争到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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