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琳琦言论内容

于琳琦言论内容,第1张

这两天,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党委原副书记余因为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成了过街老鼠。哈尔滨师范大学也成立了调查组,对余进行调查。针对于的言论,我们必须说明,如果说普通人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闲言碎语没有错的话,于作为一名大学教师,应该意识到其言论对大学生的深远负面影响。换句话说,当一个人把自己狭隘的思想用文字表达出来发表的时候,事情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从对自己思想的偏执变成了煽动和教唆!

回头看看余之前在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无一不是触目惊心:

1.侮辱国旗,侮辱爱国者为狗,他们内心的反应是显而易见的!

2.否定抗美援朝,居然把中国抗美援朝说成是把朝鲜人民往火坑里推!

3.侮辱烈士刘胡兰,明显受到极度迫害的刘胡兰,被他说成是刑事犯罪!

4.把雷锋的榜样作用说成是无穷的灾难!

5.公开污蔑马克思,污蔑马克思主义!

6.把英雄豪杰的名誉权当法律笑话来讲!

7.连续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女士,为推动男女同工同酬,发展当地农村经济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在齐林的口中,她声称申纪兰女士的忠诚将作为耻辱载入史册?

8、嘲讽嘲讽七个女司机,各种讽刺嘲讽!

余作为一名大学教师,践踏了师德尊严,其个人言论影响极坏。教师在传道授业时,应考虑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这样的言行已经大大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和谐社会的创建需要正能量,需要积极的舆论氛围!有句名言说得好,“一个人挥舞手臂的自由止于他人的鼻子”。这句名言很明确的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是有边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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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657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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