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都要加装电梯吗

老旧小区都要加装电梯吗,第1张

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有条件安装电梯的规定。

老楼安装的电梯有两种:刚性连接和所谓的柔性连接。有两种平层户和半层户。

1.刚性连接是指走廊和电梯主体结构的安装。采用机械连接(在主体结构上钻孔植筋,与连廊钢架连接)。主体承担电梯安装传递的恒载、运行活载、风荷载和地震荷载。

2.柔性连接是指要求电梯井(包括走廊)独立承受各种荷载,与主体结构设置抗震变形缝,缝宽一般不小于15cm。设置可自由伸缩的盖板,封堵楼道与楼梯平台、主外墙与屋顶之间的缝隙,防止雨水渗漏。并具有飓风、地震时的防撞功能。

3.由于钢架电梯井道平面刚度小,高宽比大(约7 ~ 8);多层住宅建筑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不应超过2.5;钢框架的容许层间位移为1/250,钢筋混凝土的容许层间位移为1/1000,所以钢框架竖井的位移变形是钢筋混凝土竖井的4倍以上。电梯间的井道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各层受楼板约束(结构中将采用现浇楼板,屋顶视为刚性结构不变形),因此变形较小。即钢架结构变形较大。由于电梯曳引机等主要设备设置在顶层机房,电梯运行时,特别是在顶层,冲击变形非常大,普通电梯机房的钢筋混凝土井道不动。电梯的安装不保温节能,井道容易漏水,所以安装了电梯的设备质量寿命不能和电梯房的电梯相比。

由于结构设计不是按照风荷载和地震荷载的最大值来设计的,当台风、飓风雨、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真正发生时,钢框架的变形会更大。注意:变形是在X和Y方向。也可以说是东西方向,南北方向。

4.为了节省材料,防止钢架变形,很多老楼安装的电梯,其实都是和主体刚性连接的。由于沉降差、温差变形,旧楼所承受的恒载和活载增大,以及对旧楼产生拉力和影响的竖向剪力、水平拉力和扭力,不可避免地会引起旧楼的裂缝和倾斜变形。

5.半层入口达不到无障碍,解决不了媒体宣传的“挂空老人下楼难”的困境,对老建筑的伤害是致命的。半层住户如下图所示,是网友现场拍摄的。

混凝土凿好后,钢筋被拆除。这种情况下,圈梁的钢筋较小,箍筋间距也较大。没有2001年以后的设计要求高。

凿掉楼梯间窗户和窗户下的实心墙和圈梁。钢筋混凝土圈梁,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布置在楼板下的各层,而楼梯间有外窗,圈梁布置在外窗下,标高接近楼板圈梁,所以要求圈梁封闭。圈梁不在同一标高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高差的两倍。

所以像这样的窗户在切割成门(不小于1.20× 2.20m)时,有的是高的,门和落地梁一样高,也就是留25cm高的平台梁,平台梁伸入两边墙体只有12cm左右,没有和构造柱拉结;如果有几个走廊,就开几个门道,有几个洞可以拆墙。从上到下形成一个很大的缺口。通常情况下,施工单位一般会先施工楼道,再开门。业主往往是外行,不了解全貌,所以认为设计、鉴定、专家意见、主管部门审批对主体结构没有影响。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专家对汶川地震中倒塌的预应力空芯板砖混结构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建筑倒塌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空芯板为脆性构件,连接不良,抗震性能差;二是楼梯间,楼梯段抗剪切能力差,外墙连接不良,楼梯和墙体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因此修订规范,发布强制性条文,要求在预应力结构中增加普通钢筋,以增加连接和结构的塑性和柔性;楼梯间构造柱由4根增加到8根,墙体用钢筋连接,砌体强度大大加强。

还有更早的老建筑设计,圈梁和构造柱很少,或者夹层设计。墙体开洞对主体结构的连接和抗震性能影响较大。另外,施工也会影响主体结构,开洞导致外窗渗漏的情况很多。

此外,由于半层房屋的外窗已拆除,平层房屋未按上海文件要求进入,且楼道敞开,发生火灾时楼梯间无法排烟。相反,通过竖井的“烟囱”效应,浓烟滚滚,导致火灾危险。

所以太原明确规定预制砖混结构不允许安装电梯。

6.国务院《建设工程抗震管线条例》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执行强制性抗震条文。对于老建筑,司法部和住建部对规定进行了解读,指出不抗震。因此,要求对旧建筑进行抗震鉴定,对不符合抗震标准且有加固价值的进行加固修复。言下之意,如果没有加固价值,就要按照浙江省的做法:拆除重建。

有媒体引用黄燕夫部长的话称,“十四五”规划要实施安装电梯,这是断章取义,有意省略了之前的关键词“有条件”。黄燕夫部长关于电梯安装的说法,早就按照国务院的意见完整了:旧的不一刀切,不层层降低指标,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有条件安装电梯,坚持自愿原则,业主充分协商达成协议,不强制!

我们来看看国务院《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电梯安装的:

《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未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的旧房屋进行抗震加固,应当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国家鼓励建筑工程业主结合电梯安装和节能改造进行抗震加固,提高老旧房屋的抗震性能。"

显然,节能改造和安装电梯都涉及到主体上的实施。只有完成主体结构的改造,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比如电梯的安装往往在楼梯间,这恰恰是抗震最薄弱的环节。安装后,该部位无法进行抗震加固。而且多次进场施工,扰民,对主体结构也是不利的。

7.有些地方对安装电梯给予了政府补贴,也引入了电梯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成本和风险。电梯的所有者有责任和权利安装电梯。但是好像对附着在主体结构上的电梯不够重视?没有主体结构的抗震性能,电梯作为辅助设施,还有存在的价值吗?更有甚者,开墙破洞,凿除楼梯间外窗、窗下圈梁、窗下墙体,明显削弱主体结构抗震性能,增加防火隐患。千万不要本末倒置,不分主次?

作为建设项目的业主,所有业主都有“知情自愿”的权利。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安装电梯,充分协商同意。关于结构条件,条例和司法住建两部门负责人都有明确规定。鼓励不是强制的,但是好的协商是必须的,才能保证社会安定团结,业主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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