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诈骗犯转移赃款还“截胡”14万,男子获刑三年半

帮诈骗犯转移赃款还“截胡”14万,男子获刑三年半,第1张

斩断胡的私房钱,吃黑!电视剧里经常看到定南警方拘留两个“黑吃黑”的人。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黑吃黑”却真实地在我们身边上演。

得知有人要买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蔡便想到了“黑吃黑”,将转入银行卡的违法犯罪所得据为己有。

在利益的驱使下,蔡在明知他人购买的银行卡用于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将收购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

随后,银行卡被不法分子用来转移诈骗所得,蔡得知有7万余元汇入银行卡。明知银行卡会被用来收取非法所得,蔡还是打起了自己的如意算盘。随即与女友叶某一起到银行通过挂失补卡的方式从卡内提取现金72700元,用于日常挥霍。7月21日,蔡某、叶某被定南警方抓获,现已被刑事拘留。

倒卖银行卡的危害

我们的银行卡属于实名制,里面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买卖银行卡,首先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同时,买卖银行卡可能伴随着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等违法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

高价银行卡很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开设网上赌场等犯罪活动。一些出借、出租、出售个人银行卡的人,认为自己没有直接参与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却不知道自己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

银行卡里有很多敏感信息。如果为了贪图小便宜,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售,让不法分子轻易获取并转卖这些敏感信息,就为非法盗窃提供了可乘之机。卖出去的银行卡也很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违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而且一旦售出的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会追溯到核心账户,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连带责任。

群众要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绝不将银行卡、电话卡转借或出售给他人,绝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定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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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629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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