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史启示

中国税收史启示,第1张

封面新闻记者滕涵

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周年。20年来,中国全面履行入世承诺,发展超出预期。

2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深化国内税制改革,出台了一系列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需要的税收政策。中国税务机关积极服务“引进来”和“走出去”,深度参与国际税收合作。

税制改革进入快车道,税负持续下降。

20年来,税制改革主要从减轻税负和公平负担两个方面稳步推进。

从2001年到2012年,税负的减轻主要体现在以减轻纳税人负担和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特征的增值税转型上。公平性主要体现在内外资企业税费制度的统一。这11年,“内外有别”的税制终于走向统一。尤其是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正式合并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成为当时最引人注目的改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表示,新一轮税制改革与以往不同。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绘制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

九年,减税降费成为税改主基调。无论是新税种的推出,还是原有税种的改革,主旋律都是系统性地降低市场主体的税负。同时,对将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实行延期纳税即暂不扣缴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坚定了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的信心。

九年来,公平负担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无论是现行18个税种中的12个已经依法征税,还是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等创新举措,都从根本上体现了公平、公正、透明,实现了扩大外资准入机制与税费制度的合理衔接。

“一方面,多元税制改革有效降低了名义税率;另一方面,大规模减税降费显著降低了宏观税负。”今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增减税降费合计超过7.6万亿元,其中减税4.6万亿元,带动宏观税负从2015年的18.13%下降到2020年的15.2%,降幅近3个百分点。

税收征管改革有序推进,税收现代化全面加快。

20年来,配合税制改革,借助信息技术,我国税务机关不断推进税收征管方式、流程等领域的改革,税收征管效率成倍提高,为国内外纳税人带来了全新的办税体验。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迄今经历了三次重大变革。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国税地税“合作”,促进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融合、信息高度聚合;2018年,省级及以下地方税务机构“合并”。当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优化高效统一征管体系建设;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实现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位和责任体系的整合、集成和提升,其特点也被概括为“综合”。

税收护航高层“走出去”

20年来,中国“走出去”成效显著。然而,企业的跨国发展和持续经营离不开税收对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

近20年来,为适应入世后外商投资的快速增长,我国税务机关充分利用多边和双边税收合作机制,加快税收协定谈判和签署,加强国家间政策沟通和税收征管合作,积极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保障。

截至目前,中国已与116个国家和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税收协定网络覆盖包括“一带一路”沿线54个国家和地区在内的111个国家和地区,减少了国际双重征税,为跨境投资创造了明确、有利的税收法律环境。

近年来,中国积极参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多边公约》(BEPS),实现了税收协定史上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多边合作与协调,为一揽子修订全球3000多个存在分歧的税收协定提供了法律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企业“走出去”后,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海外税收问题。比如,由于缺乏了解东道国税收制度的渠道,企业无法提前判断并有效控制跨国经营的税收风险。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国际税务司设立境外税务办公室,专门负责“走出去”纳税人的纳税服务和管理,开通受理境外税务争议的专门通道,帮助解决跨境纳税人的重复征税或税务争议问题。

同年,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全面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中国主要投资目的地的国家税收信息研究机制,分批发布国家投资税收指南并定期更新。截至目前,已公开发布104个纳税指南。

除了针对具体国家的投资税收指导方针,中国税务机关还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导方针”。

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内与“走出去”企业相关的税收制度文件和签署的税收协定进行了系统整合和分类,形成了涵盖83项具体事项的《走出去税收指引》,对外公开发布并不断修订完善。

随着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中国政府和税务部门从出口企业十分关注的出口退税入手,多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并通过精简出口退税办理材料、优化退税流程、推出新的出口退税系统等方式,持续提升出口退税服务效率。

2001年,我国出口退税1072亿元;2020年,这一数值已经达到14549亿元。与此同时,出口退税的速度和便利性也在不断提高。今年,全国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大大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占用压力。

深入参与国际税制改革,加强税收征管合作。

过去20年,中国越来越多地参与全球治理。在税收领域,中国税务机关深度参与国际税制改革,加强税收征管合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税务机关积极配合国家外交大局,多次召开国际会议,积极参与国际税制改革,与联合国(UN)、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25个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

例如,作为OECD的合作伙伴,参与G20税改的BEPS项目;举办第十届税收管理论坛(FTA)会议,期间签署了11个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和合作意向;主办第五次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签署首个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机制文件——《金砖国家税收合作备忘录》...

经合组织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帕斯卡尔评价说,中国正在全面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变革,已经成为经合组织建立的国际税收共同体的重要成员。中国在推动G20国家将税收提上重要议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它也有助于中国加强多边税收合作的计划。在中国的倡议下,34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机关在浙江乌镇签署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金砖国家在中国主办的第五次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期间签署了《金砖国家税收合作谅解备忘录》,首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提升到制度层面。在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倡议下,2018年南非主办会议时,正式通过了《金砖国家税收能力建设合作机制文件》。中国在起草这份文件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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